95书阁 > 穿越小说 > 青莲王朝 > 第四十三章 金鹰坠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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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一时间,苏蒂裹着细软的叙利亚羊绒毯子,抱着双膝,坐在营地帐篷里发呆,头发乱蓬蓬的,像一只毛茸茸的小动物。帐篷外起风了,吹着草木飕飕响。一弯金黄的缺月挂在椰枣树梢头,照在尼罗河的涟漪上,闪着微弱而神秘的幽光。

“殿下,起风了,野外比宫里冷,您毯子够吗?我这还有斗篷。”轮值的提伊抱来自己替换的斗篷。

苏蒂嗯了一声,任由他把斗篷披在毯子外面。

斗篷是干净的,散发着泡碱草木灰洗过的微苦气息和阳光晾晒后的上浆味。她把下巴靠在微有磨毛的斗篷上,想起阿蒙摩斯粗糙而温暖的掌心。

提伊在帐篷外面坐下来,把佩剑横在膝头。他们日夜兼程赶赴弓域州,苏蒂不想搞得沸沸扬扬,沿途只作男装打扮,风餐露宿,过州府而不入,旁人只当是执行军务的战士而已。

“殿下去睡吧,不用担心。王储殿下有神明保佑,就算有什么事也会逢凶化吉的。”

“我刚才睡着了,梦见他了。”苏蒂低声说。

梦中一切都模糊,只有他朗朗的笑声和握住她手的力道如此清晰。他俯下身来,对她低声耳语:“我的小新娘,我回到你身边了。”

提伊不知她说的梦境是吉是凶,只好拍拍她的肩膀聊以安慰。

“以前佩海雅问我,我是爱他还是爱王后的双羽冠。那时我还不知道。但现在——”她把头埋进膝盖,声音哽咽,“我愿意放弃后冠,换他平安回家。”

此刻,森穆特正静静地站在她帐篷后面。

他眼眶像被野火灼烧,手指无意识地撕扯着自己斗篷上金丝刺绣的禁卫飞鹰标记,连金丝断裂刺入指尖都没有感觉。

苏蒂听到了他慢慢走近的脚步,抬起头来。

“殿下……”他的喉结在下颚阴影中缓慢地滑动,每个字都像咬酸后槽牙迸出来的。

“我……会骑马。比战车快。而且,王后不能离开埃及疆域。我可以。我去努比亚……迎接他。”

他的眼眸深如大绿海。那是她永远不可能抵达的柔情。

苏蒂垂下眼睫,那个多年来未曾对任何臣民启齿过的字眼,说出口竟有些艰涩:

“谢谢你……”

阿蒙摩斯从梦里猛地惊醒过来,听到呼啸的风声里,夹杂了毕剥噼啪的爆裂声和军靴杂遝声,空气里裹挟着焚烧的烟气和烧焦味。

阿蒙摩斯一跃而起。他的侍卫长塞尔特恰巧也掀开军帐门帘冲进来。

“殿下,努比亚人顺风放火,东北面营帐起火了!”

狂风卷起赤红的火舌腾空而起,犹如阿波庇巨蛇扭动着身体,鳞甲金星闪闪,张开獠牙大口,吞噬一座又一座军帐。热浪滚滚迎面袭来,炙烤得人站立不住。这是经过一整个旱季的努比亚大地,水泼上去即刻被蒸腾成轻飘飘的雾气。训练有素的士兵们虽然在努力救火,但在冲天烈焰之下,凡人的努力显得如此渺小,人人眼里都现出了绝望的神情。

突然,熊熊烈火中冲出一驾战车,阿蒙摩斯屹立其上,身影被火光映照成深黑,只有一点血红的光焰凝结在手中的赫沛什镰剑刃尖。他挑开连接鹿砦的青铜锁链,套上赫沛什镰剑的护手,把镰剑搭上金弓,回身瞄准一座正在燃烧的军帐篷顶,开弓射去。

镰剑的弯钩准确地挂住了军帐支架的交叉处。随着战车飞驰,军帐轰然倒塌,被一路拖行而去,原地只留下些许火星——还有一枚不知何处脱落的铜钉。

“快!跟上!”塞尔特兴奋地握拳。一座又一座点燃的军帐被拖倒,军营中瞬间开辟出宽阔的阻火带,火舌失去了能量补充,渐渐俯首称臣。

“王储殿下万岁!金鹰荷鲁斯万岁!”埃及士兵振臂高呼。

努比亚暴民见势不妙,开始逃跑。阿蒙摩斯一挥手,数十辆战车拖着燃烧军帐隆隆包抄而至,所过之处,草原上业已干枯的茅草被点燃,如数十条火蛇漫卷着野风,努比亚暴民所处的山丘瞬间化为一片火海。

努比亚人殊死反抗,无数支箭如飞蝗呼啸而至。这个民族被称为“弓箭之国”,善射者众。阿蒙摩斯率埃及军队顶着盾牌冲过第一波箭雨,趁努比亚暴民射完一波,反手取箭的间隙,开始了反击。

埃及军队占据绝对数量优势,采取的是训练有素的三级轮射,交叉推进,根本不存在空档,密密麻麻仿佛暴雨突至。只听见暴民们聚集的山丘上惨叫不断,反击越来越零落。许多人慌不择路地逃跑。

“冲锋!”阿蒙摩斯把金弓挂在战车护栏上,取下了近战的长矛。他没有发现,在战车的飞驰和颠簸中,轮轴的铜钉发出茅草掠过般轻微的断裂声。

埃及战车冲到近前,才发现山丘下已被暴民们挖出了一道又深又长的沟堑,里面插着尖刺毒镖。驭车手迅速勒马转向,就在这一刻,阿蒙摩斯的六辐战车发出刺耳的吱嘎声,右轮骤然脱落,整个车厢翻倒,阿蒙摩猝不及防,被一股巨大的惯性抛了出去,重重摔在地上。

“殿下!”塞尔特惊恐地大叫。幸好他随即看见阿蒙摩斯以矛撑地,把身子支了起来,不由得松了口气,连忙跳下战车来扶他。

阿蒙摩斯摆手拒绝了他的搀扶,回头看自己的两匹战马崴了腿,跪在地上哀鸣。他咬着牙拍了拍它们的脖颈,把它们丟在此处,转身登上塞尔特让出的战车。

“填堑壕!”

步兵迅速组成接力传输线,在箭雨掩护下,将事先准备好的土包源源不断运上前线。不到三十个心跳的时间,堑壕已经被填平。

“给我杀!一个不留!”他咬牙切齿地狂吼,拔下挂在车栏上的战斧,直指山丘。

最后的进攻沦为一场一边倒的大屠杀。

雨季将至,红得妖异的朝霞升起在东方天际线上。而草原上的鲜血红得比朝霞还要刺眼。黑色皮肤的遍野横尸,与野火焚烧后的一片焦土融合在一起,难分彼此,唯有溪流一样交织流淌的鲜血划出了它们的分界。暴雨部落男女老少,无一人幸存。埃及方面,没有折损几个士兵。

“向王储殿下致敬!金鹰荷鲁斯万岁!”

阿蒙摩斯喘息着,俊朗的脸孔上溅着血点,黄金铠甲的甲片间盈满黑红的干涸敌血,几乎看不出原本的灿烂金色,宛如战神降世般昂然乘车返回,从列队欢呼的士兵们和双膝发抖、面如土色的列酋当中径直穿过,回到他的大帐中去。

刚进入帐门,他就一个趔趄几乎摔倒,塞尔特连忙扶住他。他苦笑着掀开战袍,只见没有铠甲保护到的大腿外侧,深深地插入了一支毒镖,深可及骨,发黑的鲜血顺着大腿流到军靴里,几乎灌满了半个靴筒。

“殿下!”

“坠车的时候插进去的。不要乱军心。”阿蒙摩斯说,自己也脸色苍白,额头上因为剧痛和恐惧沁出豆大的汗珠。

“我叫军医处理。”

就在这时,他派去王城的斥候终于返回。

“殿下,公主殿下给您的回信。”

阿蒙摩斯一把夺过卷轴筒,拧开盖有苏蒂名字滚筒印的封蜡,打开莎草纸,触目是她熟悉的笔迹:“我命定的金鹰……”

他看完信,把它紧紧按在胸口,无力地闭上眼睛靠在床上,喃喃说:“这个小乌鸦嘴……”

那毒镖上沾满锈迹粪土,以当时的医疗水平,他知道自己生命的沙漏已开始流逝,叫军医也只不过是聊尽人事而已。

“公主殿下还托属下送来一瓶伤药,是她亲手所配。”

斥候说,呈上一个以蜂蜡封口的小银瓶,封口上也盖着她的滚筒印。

阿蒙摩斯把银瓶握在掌心,一点点捏开封蜡,里面的油膏溢出辛辣的芳香。

他突然把银瓶重重砸在斥候鼻梁上,登时鼻梁开花,鲜血四溅。斥候吓得一屁股坐倒在地,却被他探身一把掐住喉头拖过来。

“我妻子的东西,也是你们这些卑鄙苍蝇能玷污的?!你们这些蠢货打死都想不到,她会在封蜡里掺自己的发丝防内鬼吧?说,是哪个贱种指使你的?图特摩斯还是拉莫斯?!”

那些平时蠢得挂相的黑鬼,竟有了环环相扣的圈套,他最顶级的战车,竟会突发侧翻,有那些精心设置的毒镖还嫌不够,还要在她未卜先知般准备的伤药里也下毒……

他一把将斥候推开,却见斥候委顿在地,已然断气。他在狂怒中捏碎了他的喉骨。

他颓然倒在床上。

她在等他回去,他不能死在这种无耻阴谋里!

军医赶来为他清理伤口后,他挣扎着起身,叫侍卫将匕首在火焰上烧红,贴在猩红的伤口创面上。

刺啦一声,皮肉烧焦的气味刺激着他绷紧到极点的神经。

“出发,回埃及……回弓域州行宫……”他喃喃说。

今年努比亚的雨季来得特别早,乌压压的阴云聚拢低垂在大地上,也压在王储直属的阿蒙—拉军团每一名士兵心上。他们沿着尼罗河,像长蛇般缓缓行进。他们衷心爱戴的主帅阿蒙摩斯躺在黄金担架上,伤口尽管不断换药却还是开始感染化脓,粘稠的脓血一滴一滴,随着扛担架侍卫的脚步震动而坠落,在苍黄的沙土开出一朵一朵妖异的鲜红小花,随即萎谢干涸,渗进沙底。要不了多久,这沙和血就会被普天而降的暴雨冲刷而去。

“不管怎样……回到埃及再死……回到她怀里……”他在持续不断的低烧中昏昏沉沉地想着,“唯有在凯姆特(黑土地,古埃及人对祖国的称呼)长眠者,他的卡才能乘上彼岸渡船……”

她新婚夜的竖琴声,他恐怕是再也听不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