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非常喜欢看历史壁画或者历史故事,因为很多时候,我总能从中有所感悟
——邵红吟
“飞焱横刀……”我读的懂这对联上的意思,这把唐横刀和天炽雁翎刀是一主一副两把武器,至于有什么妙用?只怕还得日后慢慢研究。
可是我看了看自己的周身,周身全是鲜血,我感觉到身体燥热无比,而且奇痒难耐,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但是缠绕在我双手上的纱布却早就不知道跑到哪去了。而且我沾染的那些血液似乎有活性一般,自己钻入我的体内不说,还将我原有的血液不断吞噬。
那并非温热的液体涌入血管,而是化作亿万道炽烈的火线,顺着血液奔涌至四肢百骸。
我猛地弓起身子,皮肤表层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泛起焦黑,细密的裂纹如同干涸土地般蔓延,每一寸血肉都在这鲜红的液体灼烧下发出滋滋声响,仿佛要被彻底焚毁成灰烬。剧痛如海啸般淹没意识,我甚至能闻到自己皮肉烧焦的味道,可就在肌肉纤维即将崩解的刹那,体内潜藏的灵力骤然觉醒,如同春雨浸润枯田,焦黑的皮肤下涌出淡金色的微光,断裂的组织以更快的速度重新编织、生长,新生的肌肤娇嫩得仿佛婴孩,却在下一秒再次被液体点燃,陷入焚毁与重生的循环。
更深处的骨骼早已不是原本的色泽。液体渗透进骨髓,那原本岩浆形成的内骨,每一次心跳都带动骨骼发出沉闷的轰鸣,暗红的光泽在骨缝间流转,像是有熔岩在其中奔涌。起初,这变化带来的痛苦远超皮肉灼烧——骨骼在高温下不断熔融、重塑,每一寸都在被撕扯、碾压,又在灵力的加固下变得愈发坚硬,随后,黑色的岩浆包裹上白色的骨层,坚硬程度可想而知。想来即便是最锋利的刀刃落在其上也伤不了毫厘。
不知过了多久,当最后一寸新生的皮肤覆盖住手臂上的焦痕,那场持续不断的灼烧终于平息。缓缓睁开眼,低头看向自己的双手——皮肤光洁如初,甚至比从前更加细腻,若不细看,与常人再无分别。我试着活动手指,骨骼间传来轻微的暖意,却再无剧痛。
在我的双眸之中,我的身体正环绕着近乎凝为实质的烈焰光晕,那火焰的色泽深邃如地心岩浆,带着足以触之灰飞烟灭的威压,只是被一层看似脆弱的皮肉牢牢锁住,不显分毫锋芒。
而在我面前的这个圣人像,居然是圣人的“初涉教坛期”?!“三十而立”之年,先圣人开始收徒讲学,打破“学在官府”的垄断,提出“有教无类”。雕像是他与弟子论学的场景,火焰渐旺,象征教育思想的初步传播。
重新站起来的时候,我已经是一身污秽了,转身就要离开的时候。流尘早就已经等候多时了,朝着我鞠了一躬:“红吟少爷,恭喜您化险为夷。”
我叹了一口气:“流尘姐姐,有没有洗澡的地方?带我去一下可以吗?”
流尘做出了一个“请”的手势:“主人早就恭候多时了,红吟少爷先随我去洗漱一番,剩下的一切之后再说。”
再次来到胖子的地盘,梅兰竹菊四个女仆簇拥着我,“梅”帮我清洗衣服、“兰”帮我清洗身子上的污秽、“竹”则是时不时给我浸泡的水加热、“菊”则是帮我按摩身子舒缓劳累。
“哈哈哈,怎么样?我的这四个妮子伺候的还很舒服吧?”当我重新着新装站在那硕大的肉山胖子面前的时候,我心里却丝毫不惊,点点头表示认同了。
我眨了眨眼睛:“这次我没什么事情,你找我来干嘛?”
胖子用着那肥大合并不起来似熊掌的手,抓着水果品尝着:“我们商人,有着特别的视觉、特别的感觉和特别的嗅觉,这样,能够保证我们只要在瞬息变化之间就能够有钱赚。”
我摸了摸自己的龙极玉,心道:他居然知道我有收获?
胖子拍拍手讪笑:“哈哈哈!不用这么防备我,我们之间只是买卖关系。你要知道,这样的关系在社会中其实属于最为简单、最为单纯的了。放心,我这里不存在第三、第四方,只有你和我。”
我扯下腰上的龙极玉,而流尘走到我身旁,伸出双手。真贴心,知道我是刚洗好澡,而那个装珍珠的布包可是河蚌组织制作的,脏得很。我将龙极玉在流尘的双手上摇了摇,那一包珍珠瞬间落下来:“掌眼。”
“哎哟……哟哟哟!”自从我见到这个胖子,一直都是保持着眯着眼的状态,而如今突然睁眼,难道这个珍珠真就是什么好宝贝?看着这胖子抚摸着这个珍珠的模样爱不释手,似乎还真有这个可能。
“你说说吧,这到底是什么?”我询问道。
“哎——”胖子的眼神依旧盯着那血红色的珍珠,仅仅只是抬起手挥了挥,示意着流尘什么。只见,流尘转身从胖子身后的房间之中取出一副古图,放置在桌子上,并且搬来了香木制作的桌子和椅子,并在桌子上放了灯盏,方便我能够在阅读的时候静心,真真是奢侈无比。胖子摸着珍珠是时不时看一看、闻一闻,但是看到我在看图的时候张嘴道:“这是千万年前的壁画,跟你一样从石壁上面拓下来的,算是礼物了。”
“这可不便宜哦,我不一定买得起。”我听到胖子这么一说,心里惊呼:太阳这是打西边出来了?
“你不是有这个吗?”胖子抓着的珍珠,正是我收集的那六颗珍珠里最大的。
“你倒是会挑。”我翻了个白眼。
“呵呵呵,我说了,我们商人有特别的视觉……只不过让我没想到是,红吟你拿出来的东西却是物超所值啊。”胖子喜滋滋地说道。
“这珍珠到底有什么特别的?”我再次问道。
“看看吧。”胖子还是示意我去看一看图片。
低下头,这拓下来的壁画内容还真是内容丰富:
幽暗水潭里的老河蚌,体型巨大无比,藏在水底等着路过的人,一旦抓住机会就张开带尖牙的壳扑上去,把人撕碎后,用流出的血肉和骨髓凝成的营养结成珍珠。那些珍珠看着红艳艳的如同鲜血一般,之所以为什么触摸者会感觉寒凉无比,且似乎像是有生命似的,其实每一颗都裹着死者的怨气和冤屈,在河蚌肚子里藏了三年才成形,连光都透着一股寒气。
有个渔夫偶然捞到这种珍珠,带回集市后,人们发现它有个诡异的用处:磨成粉调成胭脂水粉,往脸上一抹,皮肤就变得又白又亮,比神仙还好看。这下可炸开了锅,姑娘们都抢着要,价钱炒得比美玉还贵。大家疯了似的追捧,早忘了这珍珠是怎么来的。
然后场面越来越疯狂:车船不停地运珍珠,渔网一次次去河里打捞,河蚌肚子里的珍珠几乎被掏空了。可是由此而来的连锁反应就是,死在河蚌手里的冤魂却越来越多,男女老少皆有。一边是闺阁里飘着脂粉香,一边是河底堆着白骨;一边是脸上的艳色越来越浓,一边是水里的血痕越来越重。那些用着胭脂的人,哪会想到自己脸上的光彩,是用别人的性命换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