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律师未按照正常的一程立案流程确认被告的居住证及现居住地址址,在被告的户籍地立案之后,被提出管辖权异议驳回。
第二个,当案件从户籍地驳回以后到达了东城区法院,律师未按照我方要求及时去沟通立案情况。后来由我个人在官网和呃官方热线不断的沟通,才确认了开庭受理及具体时间。
第三个,本案的协议约定诉讼服务到一审。律所未与我方签署解约协议,律师未出席一审现场庭审,且未告知我方是否出席,导致我方官司失败,赔偿20万现金。
第四个,在本次离婚诉讼中主要的纠纷是BJ的一个房产合约,律师未协助我方沟通并达到解约效果。
最后,我输的一败涂地,用2万的律师费、1.8万的仲裁费、一年的时间,换回来70%的个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