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书阁 > 历史小说 > 九元及第,女帝竟然是我前妻? > 第55章 法号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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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共三百六十四份。

每一份上,都有个“法号”。

后头还写着一句——

【暂驻本寺,协助生计】

杜世清一张张翻,脸都快绷不住了。

“大人,您看这个。”

【明玄,金安寺挂号僧,实为南城鞋坊掌柜】

再看一个:

【悟行,东山庵僧籍,实为西市布行股东】

再往下:

【觉通,玄音观代住僧,实际持有城西三处铺面,租金年收八百两】

“他们不是僧人。”

“是——老板。”

“穿着僧衣,领着租金。”

“念经是假,收账是真。”

“您要是再不贴,过两年,整个西市都是‘法号’开铺。”

“香火街变成财务街。”

“庙门就是税务黑洞。”

李洵玉淡淡道:

“香火不能收银?”

“能。”

“但银进了账里,就要归账。”

“挂僧不是原罪。”

“挂账才是。”

她提笔写下标题:

【僧籍转铺榜】

“贴。”

“让他们看看——谁出的是家。”

“谁赚的是银。”

第三天清晨。

政绩司蓝榜第四十三张贴出:

【僧籍转铺榜】

【案号:山账·乙五】

【政绩司查明,天启六年至今,全国寺观斋庵挂籍僧人中,有三百六十四人同时拥有商铺、作坊、股份等商业资产。

其中大部分以“代管铺面”“协助寺务”为名,实际持租、收银、签约、代税等行为。

典型个案:

明玄(金安寺)——掌管南城鞋坊、持股五成

觉通(玄音观)——持三铺,租年银八百,未曾纳税

悟行(东山庵)——主掌布行,使用宗籍避签契税

初步认定:该类行为属“僧籍掩商”,违背宗用地契使用条款,涉及逃税、避税、代签等问题。】

【建议:

一、所有挂僧商户三日内公示商账,按商户征税;

二、设“僧籍掩商册”,挂牌登记;

三、宗地不得出租于持僧号之人经营商业,违者列入封契名单。】

榜一贴,全城哗然。

这次不是百姓先炸的。

是——铺户。

“我们原本以为是和庙合作,图个香火旺。”

“谁知道他们是借我们洗账!”

“我们交了租,他们用法号签字,我们不能进户口,我们的账全被庙压着!”

“现在好了,咱们白背了逃税罪。”

“他们拿着佛珠笑。”

“我们被政绩司叫去查账。”

“他们信佛,我们信银。”

“可现在看,是我们信错了。”

当天中午。

政绩司贴出一张附榜:

【僧籍转铺自查登记册】

【即日起所有登记宗籍但实际经营商业者须主动上交经营清单】

【三日内主动归账者,可列“掩商自清册”,免榜处置】

【逾期不报者,列入“掩商黑契册”,永封商路】

短短一下午。

主动交来的表册塞满两柜。

有僧人直接抬着账箱上门。

“我不是不认。”

“我就是想活下去。”

“庙里养不起那么多人。”

“外头有人要租,我也想……收点租,给佛像换个金身。”

“可我知道,我挂了法号,就不该开铺子。”

“今天你们贴我,我认。”

“但请你们也——记下我的那一笔账。”

“我真拿来,修过佛像。”

李洵玉看着那一箱“铺账”,没动。

只是点了点头。

“不是你不行。”

“是你不能挂两个名。”

“一个是佛,一个是东家。”

“你得选一个。”

当晚,净明寺发出三十年第一封公开通告:

【本寺自即日起废除所有“代挂斋契”制度,停止僧籍承铺行为,铺面交政绩核定,依法纳税。】

东山庵烧毁两处地契,自称“误落香火”。

玄音观主僧送还地契三份,自愿移出“观后商圈”。

百姓说:

“这才叫贴得动。”

“不是吵,是服。”

“佛像不怕被审。”

“是账怕见光。”

政绩司门口那天人特别多。

有人在墙上挂了四个大字。

黑墨写的。

【佛商分账】

下头还贴了一句纸条:

【佛不能开铺】

【僧不能代租】

【香火不能挡税】

【帐房不能供佛】

李洵玉站在那面蓝榜前。

最后低声道:

“这三年,他们把庙当铺子用。”

“那我就把账当钟——敲醒他们。”

“下一张榜。”

“我们贴——宗地倒卖账。”

“看那一张张‘不可转让’的庙地,是怎么在账上被翻出价的。”

政绩司这几天。

天天都是人。

蓝榜前,围着百姓、铺主、僧人,还有地方来送账的吏员。

但李洵玉没在外面。

她坐在后堂,看着地录三科送来的“宗地封转档”。

一共三本。

第一页写着:

【天启七年,江州报恩庵后地“净愿院”转为商铺用途,买入方:江州韩记绸庄】

批文落款是地方香火署。

不是户部,也不是地录。

批文原文是这样写的:

【因本院香客稀少,暂封后地,借转善缘,助庙周济】

落款三人。

一个僧号。

两个“佛门捐主”。

杜世清看完,眉头都快拧起来了:

“大人,什么叫‘助庙周济’?”

“他们把地卖给韩家,转手就收了三千两。”

“再看旁边的收银单,还留着手印。”

“钱——直接打给了一个叫‘觉慧法师’的。”

“谁?”

“香火署登记的‘中转义僧’。”

“我查了,这人过去三年里,转过五块宗地。”

“都挂着一个名——‘代交善缘银’。”

“这不是掮客是什么?”

“他不是讲经的。”

“他是——中介!”

李洵玉翻了翻“觉慧”的人册记录。

【香火署义僧,常驻南郡、江州一带】

【近三年主持庙产“合理转换”共十一次】

【未纳税,未登记,收银归庙】

她淡声道:

“这些‘法师’,不讲佛。”

“他们讲的是——置换率。”

“不是求财。”

“是——牟利。”

“不是卖佛像。”

“是——卖地契。”

她站起来,把那份“转让批文”贴在白板上。

红笔圈出一句话:

【宗地不可售】

“这句话,是法。”

“但他们卖了。”

“贴。”

“这张榜叫——宗地倒卖案。”

“我让他们看看——‘不可售’三个字,怎么一笔一笔写成了银。”

三日后。

政绩司蓝榜第四十四张贴出:

【宗地倒卖案】

【案号:山账·乙六】

【政绩司查明,自天启六年至十一年,全国宗教场所名下地契中,有三十五宗出现“宗地私转”“庙产外售”“地契人改”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