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秋后,天气转凉,微风拂面总会感觉到一股凉意。
秋日的清晨,凉意深深,天际刚刚出现鱼肚白时,泗水乡街上空荡荡的一个行人都没有,但在泗水亭四周街巷中,却有一道消瘦身影在围绕泗水亭这座亭院慢跑。
她本是女儿身,却一身男儿劲装装束,这身贴身劲装就愈发将她那虽消瘦却已有幅度的身姿展露出来。虽然她只有十三岁,大概是早熟的缘故,身姿就已有成熟女子那般弱骨丰肌。
这位香汗淋漓的少女就是大概半个月前林启年在一小巷中带回来的那个乞丐,当时一身脏兮兮的她已换上一身女儿装,肌肤虽黝黑了点,但有一定模样更重要的是有同龄人所没有的身姿,所以私下里,亭里的亭卒们都认为确实是亭长想女子想疯了,没有遇到也很难遇到那整日守在闺中待嫁的良家女子,只好从路上捡了个便宜货回来,这位皮肤黝黑的女子虽然没有那些待嫁闺女那般貌美肤白,但终归是女子,暖床足够了,谁又没有灯下黑过?
少女并不在意周围人怎么说,在泗水亭过着简单而朴素的生活,跟着仆妇忙前忙后,日子倒也过得充实。只是有一天,她就不想过这种日子了。
那天她偶然知道卢绾去了沛县一个演武场强身健体,听那年轻亭长说练成了日后如果有上战场不说以一敌十,一敌五还是可以的。当时她就心动了,随后在一个深夜找到那年轻亭长,说了心中想法,说她也想去训练,可年轻亭长却以她一个女儿身根本不适合那种高强度训练为由拒绝了她这一请求。
少女不甘心,之后又找了那年轻亭长几次,各种招数都用尽了,就差脱下衣裳以身相许了。当她真的有这种想法时,那年轻亭长却妥协,他说如果少女能够每天天刚亮就起来围着亭院跑十圈,能够坚持十天,那他就遂了她的愿。少女当时毫不犹豫地就点头答应下来。
今天是少女坚持每天跑步的第六天,她觉得这并没有什么,只不过少睡点又没有什么损失,反而强健了身体,虽然起初不习惯,但坚持下来后倒不觉得有多难。
这位倔强的少女有一个很普通的名字,贾嘻嘻,天性跳脱的卢绾知道少女名字后,就给曾经也有个家如今却成孤儿的少女取了个“假惺惺”的外号。当然,也只有这名与刘季同年同月同日生的家伙这么叫,别人可没他这么无聊。
少女跑完十圈时,天已经大亮,清晨的日头早已晒到亭院门口。
气喘吁吁的少女慢慢走到大门口,抬起头才发现门前台阶上已站着一位风度翩翩的白衣少年,少女有气无力说了句,“亭长好,我今天任务完成了”。
然后这位少女低着头一步一步走上台阶,好似做了什么错事一般,与那年轻亭长擦肩而过时也没有要停下畅聊的意思,更没有多看那俊美脸蛋一眼。
林启年叫住少女,转头看着那道消瘦背影,柔声道:“贾嘻嘻,你所想去的训练场可比这累多了,放弃吧,那里真的不适合你。”
少女没有转身,只沉默一会就平静道:“亭长不必担心我吃不了苦,我既然选择了这条路就一定会走下去,而且我相信自己一定也会走得很好。你以前跟我说过,机会已经给了我,日后我如何走又有什么成就就看我自己的了,你就当个领路人。现在机会已经摆在我面前,我必须得抓住,若错过,真不知又得等多久才会遇到。所以亭长你不必再劝了,我意已绝。”
林启年无言以对,望着那道跨进门槛不久就消失在视线中的孱弱身影,百感交集。
很难想象一个两年前还有父母兄长有一个完整家的孩子会变得如此坚强,也许自从两年前她的父亲兄长死于骊山劳役中,不久她母亲也伤心劳累而死后,当时只有十一岁的她沦为乞丐后就已经真正长大。
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在苦难中砥砺的孩子总比同龄人成熟。
贾嘻嘻,这位有幸遇到林启年的黝黑少女,日后成就超乎所有人的想象。
……
沛县并不奢华的角落,那间也不遮奢的酒肆大厅里,一位约莫十岁的小孩在收拾碗筷,他虽只比桌子高一个头,但不妨碍他做事的麻利程度,收碗筷,送菜,端酒,每件事都做得一丝不苟。
在收完最后一张桌子上的碗筷又给一桌客人端完菜送完酒后,有些气喘吁吁的小孩来到门外,准备坐在台阶上休憩一会,余光瞥见大街上有三个熟悉身影朝这里走来,小孩兴奋地转头朝坐在柜台后面的妇人喊了一声,“娘,林大哥哥他们来了。”
然后小孩屁颠屁颠跑下台阶,开心地跑到那白衣少年面前,甜甜叫了一声林大哥哥。
这三人正是以前经常光顾这家酒肆的四人组如今只剩三人的林启年、卢绾、樊哙,他们已有一个月没来看看他们的嫂子,今天相约过来一聚。
特意从演武场抽空过来的卢绾捏了捏小孩脸蛋,气笑道:“你这孩子,只认林大哥哥,难道都不认我这卢大哥哥还有樊大哥哥了?”
小孩又怯生生喊了一句卢大哥哥樊大哥哥。
卢绾又用力捏了捏小孩那稚嫩脸蛋,说了句这才乖嘛,然后好似没看到小孩被他捏了痛得龇牙咧嘴,笑呵呵地跟络腮胡子樊哙率先朝酒肆走去。
林启年望着肩上披着桌布如同店小二的孩子,揉着他的小脑袋,笑道:“边关,你现在这么懂事了呀,竟然会帮你娘干活了。”
小孩只是傻笑,好似一个学习不好的学生突然某一天被先生嘉奖那般开心。
卢绾走进酒肆,大大咧咧与柜台后面那含笑而立的妇人打了声招呼,然后很不见外地自顾自去后厨拿了一坛酒,选了一张空桌,迫不及待地给自己倒了一碗先喝了起来。
林启年与张小娘闲聊几句,坐上座位时,张边关已为他们端来下酒菜。
酒过三巡,林启年又重新提及先前已与樊哙说过的一件事,“樊哙,你真的只想一辈子呆在这沛县碌碌无为?卖你那狗肉汤?真的不再考虑下跟卢绾一起到演武场训练?以你这天生大块头优势,只要稍加训练,就会比别人强很多。”
樊哙摇头咧嘴笑道:“锻炼那么强做甚,现在世道太平又不是战国时期,还能有什么战可打,不上沙场练一身蛮力干嘛,当强盗?还是说为了能在娘们肚皮上多撑一柱香时间?”
林启年无语地笑着摇摇头,不曾想这荤话居然会从这大块头嘴里说出来。
林启年收敛笑意,凑近身边两人,低声认真道:“我当你们是兄弟我今日就把心里话告诉你们,如今这世道看似太平实则千疮百孔,你没看见朝廷剥削压迫我们这底层百姓到什么程度?各种苛捐杂税,各种徭役,而且那些酷吏会将我们百姓当作人?动不动就杀!说实话,我们还不如蝼蚁,蝼蚁尚且自由随处可去,我们呢,有苦又能找谁诉苦?命运何曾掌握在自己手中了?”
“这世道…迟早得乱,到时朝廷把我们这些百姓逼急了,逼到毫无退路了,到时总有人揭竿而起,一旦有人站出来要推翻这暴秦,就会陆续出现很多这样的勇士,届时乱世将至,若自身不够硬迟早得死在别人手里,柔弱之人迟早会被乱世这浪潮吞没。”
樊哙低声问道:“所以这演武场的新设施就是你所做的准备?等到乱世真的降临好做应对?”
林启年不动声色地点点头。
卢绾激动道:“裂土封侯这不是刘大兄的志向吗,他曾经说过他刘季就应该封疆列土当万户侯,而不是屈居中阳里一辈子过着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无聊日子,到时就会改名刘邦。刘大兄若还活着,等到乱世到来,他一定会揭竿而起!小年,你这是要承刘大兄大志扬名立万?”
林启年倒没想到这一茬,现在突然被卢绾提起,正好给了他更好的理由,所以他毫不犹豫点了点头。
卢绾更加激动了,死死盯住樊哙,尽力压低嗓音沉声道:“樊哙!这种大事你若不参加,你永远就不再是我卢绾的好兄弟,更不是刘季曾经认识的那个大块头,就当我们从未认识你!不要等到哪天我们封王拜侯了你在那里眼红,到时别怪我们没有邀请过你!”
樊哙伸手揉着他那张粗厉脸上的络腮胡子,嘿嘿笑道:“你激动什么,我有说过我不加入了吗,之前不是觉得锻体没有什么用武之地嘛,现在既然已经知道日后必有用处,那我为何不练啊。”
樊哙斜眼重新上下打量卢绾一眼,嗤笑道:“看你练了几天也没见什么改变吗,以前打不过我现在是不是还不是我的对手啊。”
卢绾一口喝尽碗中酒,盯住那络腮胡子大块头,桀桀笑道:“那我们就打一场!我早已手痒正愁没有试刀石试试这几天练的效果呢。”
眼看两人都挽起袖子准备大干一场,林启年知道劝也劝不住,指着外面笑道:“你们要打可以,去外面打,可别把我们嫂子的酒肆给砸了。”
卢绾和樊哙来到大街上,一场对决就要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