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书阁 > 历史小说 > 我只想经商致富,怎么都叫我文坛魁首 > 第54章 天生我材必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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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来来!喝酒!好兄弟,再干一碗!”

温流早已酒酣耳热,哪里顾得上旁人的心思,又给沈平和自己满满舀了一碗,举碗相碰,发出“铛”的一声脆响。

众人只得硬着头皮,陪着痛饮。

很快,第一坛酒便见了底。

温流意犹未尽,指着剩下那坛酒,豪迈地一挥手:“开!今日定要不醉不归!”

他又转向沈平,醉眼惺忪,脸上却带着孩童般的期待,“好兄弟,光喝酒未免无趣。你我一见如故,当有诗文助兴!再作一首,让你温大哥开开眼!”

此言一出,高屹和燕清秋的目光,瞬间再次聚焦在沈平身上。

就连沈庸,那颗被震惊到麻木的心,也重新提了起来。

他依旧不敢相信,或者说,是不愿相信。

万一那首《鹊桥仙》只是他偶然得之的绝句呢?这逆子,肚子里还能有多少墨水?

温流似乎看穿了沈庸的疑虑,他打了个酒嗝,指着沈庸,嘿嘿一笑。

“你这老家伙,还不信你儿子的本事?也罢,老夫便让你听听,那日你这宝贝儿子酒后随口吟诵的另一首大作!”

他清了清嗓子,虽有醉意,但字句却异常清晰,他摇头晃脑地念诵起来:

“得即高歌失即休,多愁多恨亦悠悠。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愁!”

短短四句,如平地惊雷,在亭中炸响!

寥寥二十八字,却道尽了一种极致的洒脱与不羁!

那份看透世情、活在当下的豁达,比“不为五斗米折腰”更加直白,更加震撼人心!

“好一个‘今朝有酒今朝醉’!”

高屹双目爆出精光,抚掌大赞,“此等胸襟,此等气魄,我辈不及也!当真是……当真是……”

他一时竟找不到词来形容。

燕清秋更是心神剧颤,刚刚恢复一丝血色的脸,再度变得惨白。

如果说《鹊桥仙》是情之极致,那这首随性制作,便是性之极致。

他彻底明白了,自己与沈平之间的差距,并非才华,而是天性!

是一种他永远也学不来的,刻在骨子里的风流与通透。

沈平看着众人惊为天人的模样,心中暗笑,脸上却只是淡淡一摆手。

“温大哥谬赞了,那不过是醉后随口胡诌的牢骚之作,当不得真。”

他顿了顿,目光扫过众人,“今日有温大哥与高先生在此,当有佳作奉上。若要作,便作一首足以传世千古的!”

“什么?”

燕清秋猛地皱眉,此人未免太过狂妄自负!

传世千古?自古以来,敢出此狂言者几人?便是温太傅与林宗师,也不敢如此断言自己的作品!

沈庸更是气不打一处来,刚刚升起的欣慰荡然无存。

逆子就是逆子!稍稍得些夸赞,便不知天高地厚!

唯有温流和高屹,眼中满是期待。

“好!有此豪情,方能作出惊世文章!”温流大笑,“笔墨伺候!”

下人连忙取来文房四宝。

沈平却看也未看,反而将目光投向了面色不虞的燕清秋,歉然一笑。

“燕兄,在下有一不情之请。不知可否请燕兄代为捉笔?”

燕清秋一怔,心中百味杂陈。

让他为这个处处压自己一头的人代笔?这无异于一种羞辱。

可温流兴致勃勃的目光正盯着他,他若拒绝,便是扫了太傅的兴。

他深吸一口气,压下心中的屈辱与不甘,缓缓起身。

“沈兄客气了。”

他走到石桌前,提起笔,手腕却微微有些颤抖。

沈平负手立于亭边,望向天边那轮残月,酒意与诗情在胸中交织,一股千古豪情油然而生。

他缓缓开口,声音不大,却清晰地传入每个人耳中。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第一句出,满亭俱静!

燕清秋手腕一抖,一滴浓墨落在了宣纸上,瞬间晕开。

开篇即是王炸!

以黄河天降起兴,气势之磅礴,格局之宏大,前所未见!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悲凉之意扑面而来,与前一句的雄浑壮阔形成强烈对比,让人心头一紧。

沈平没有停顿,声音陡然高亢,充满了狂放不羁。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好!说得好!”

高屹再也坐不住了,猛地站起身,激动地满脸通红,“天生我材必有用!此句一出,天下寒门士子,当引为座右铭!”

沈平微微一笑,目光转向温流与高屹,原本诗中的人名被他巧妙地替换。

“温夫子,高屹兄,将进酒,杯莫停!”

“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

温流与高屹浑身一震!

温夫子?高屹兄?

高屹更是心潮澎湃,他知道,这首诗一旦问世,必将名垂青史。

而他的名字,竟被沈平堂而皇之地嵌入了这首不朽的诗篇之中!

这是何等的荣幸!何等的机缘!

他高屹的名字,将随着这首诗,被后世千万人传唱!

燕清秋握笔的手,已经彻底麻木了。

“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复醒。”

“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

“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当最后一句“万古愁”落下,整个八角亭死一般的寂静。

针落可闻。

风吹过竹林的沙沙声,此刻听来,竟如同天籁。

传世千古!

他没有说大话。

这首诗,真的足以传世千古!

每一个字,每一句,都充满了无与伦比的才情、豪情与悲情,如同一坛最烈的美酒,让人闻之即醉,品之断肠!

“哐当!”

沈庸手中的酒碗再次滑落,摔得粉碎。

他呆呆地看着自己的儿子,那个熟悉又陌生的背影,在月光下仿佛镀上了一层神圣的光辉。

他的脑海里反复回响着那句“天生我材必有用”。

原来……他真的有用。

不是他以为的那个扶不上墙的烂泥,而是……一块被他亲手蒙上了二十年尘埃的绝世璞玉!

一股巨大的悔恨与愧疚,如同潮水般将他淹没。

“啪!”

温流一巴掌重重拍在石桌上,震得杯盘乱响。

他满面红光,须发戟张,状若疯狂,指着沈平,激动得语无伦次。

“好!好!好一个沈平!好一首《将进酒》!来人!再去云梦阁!把最好的酒,全都给老夫买来!今日,老夫要与我这好兄弟,喝他个天昏地暗!”

他猛地拉住沈平的手,眼神灼热得吓人。

“兄弟!你我一见如故,诗酒相逢,此乃天赐的缘分!择日不如撞日,今日,你我二人,就在此地,对天盟誓,结为异姓兄弟!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

“万万不可啊!温师!”

沈庸吓得魂飞魄散,一个激灵清醒过来,也顾不上什么辈分了,扑通一声就跪了下去,死死抱住温流的大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