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群英默然抬头,看着眼前俊朗的儿子已然有了小胡茬儿,身上还是那件临别时自己亲手为他缝制的新衣,心头一酸道了声“嗯”,便不再多言。
林瑞看着眼前依然端庄持重的母亲并没有急着上前,而是从怀中掏出一个锦囊递了上去,“母亲,皇甫伯母让我给你的,说是女人间的小玩意儿不好讲给外人,我便没同父亲讲。”
“皇甫伯母?”应群英有些不解。虽然当年她与林世昌、皇甫玄成相识于微时,但对于皇甫玄成的这个妻子她倒是不大了解,只听说是皇甫当年经商中偶遇的一名绝世女子,当年大婚时听说还是惊艳了京城众人,只可惜自己当时正身怀六甲行动不便也未曾去一睹芳容。
任是心中疑惑,应群英也从儿子手中接过锦囊,拿在手中仔细端详,只见锦囊上绣着一对戏水的鸳鸯,好不鲜活,在锦囊的一角有一片漂浮的荷叶,上面清晰地绣着“林”的字样,应群英的直觉告诉自己这绝对不是一个简单的锦囊,它应该与自己老爷有关。强烈的好奇心揪着她想要继续往下看,但是看着一旁的儿子她又觉得不应该如此,不知道心里在怕些什么。
“瑞儿啊,我看这锦囊绣工极好,样子也静止,想是你皇甫伯母送我的小礼物吧”应群英一面观察儿子脸上的变化,一面说道。
“确实很是精致,临走时皇甫伯母还嘱咐我一定亲自给你呢”
“你皇甫伯母也是有心了,对了钰儿的婚礼怎么样?是不是很热闹啊”
“嗯,热闹极了,新郎官很是体贴,我看史伯伯、史伯母的嘴都要笑到耳朵根了”林瑞想起皇甫钰儿结婚的盛况一时也十分开心,毕竟是自己从小就很喜欢的妹妹嫁人,如今又觅得良婿怎么能不替她开心呢?
“夫人,老爷叫您和少爷去吃饭”珍儿虽不忍心打扰夫人和少爷话家常,但是老爷那边也催了2、3次了。
应群英拉着儿子,“走,吃饭去,今天我让你珍姨亲自炖了你爱喝的雪融银鸽汤。想来在外面奔波这么久你应该很久没尝到你珍姨的手艺了。”
“谢谢珍姨。”
“少爷哪里话,伺候少爷是奴婢应该做的。”珍儿微微拱手。
“珍姨别老奴婢奴婢的,你是母亲从小一起长大的小姐妹,这么说倒显得见外了。”
“就是,珍儿。”
殷珍微微低头,应了一声便不再言语,自顾自地带林夫人和少爷去饭厅。
“哥,你回来了?”林曼曼一把拉过林瑞,上摸摸下摸摸,然后不高兴地嘟着小嘴:“哥,你不会什么都没给我带吧?枉费我高兴了这么久”
“好了,你这丫头,你哥刚回来,你就皮得不行,快来坐下吃饭。”林老爷微微低沉了声音,却也只是象征性地责怪了一下这个已经被宠得无法无天的女儿,毕竟这孩子像她。
“好嘛好嘛,真的是。”说完便赌气地坐了下来
“怎么会没给你带新鲜玩意儿呢?我早就偷偷藏你房里了,吃完饭好好找找,找不到可就不怪我了”林瑞挑挑眉,拿这个小公主真没办法,虽然是一个母亲生出来的,这个妹妹明显太跳脱了些,可是又有什么办法呢?谁让林老爷最疼她,虽然家里4个儿子,3个女儿,但林老爷的偏爱总是那么明显。
“真的呀,还是我哥哥好。”林曼曼这变脸比翻书还快的速度令人咋舌,看着她两眼放光的样子,众人也忍不住笑了,但林夫人的笑意却不达眼底。
太像了,真的太像了。。。。。。这世界上怎么会有那么像的人,虽然这个是自己的亲生女儿,可是性格却完全不像,甚至可以说完全相反。
应群英作为应家的长女,从小跟随母亲、嬷嬷们学习礼仪,端庄稳重,笑不露齿,妥妥的大家闺秀。虽说十四岁那年随着父亲一行军队上了战场,但是并没有参与战场上你来我往的厮杀,只是在后方与母亲一起为受伤的士兵进行包扎,所以骨子里还是大家闺秀的范儿。虽有江湖儿女的侠骨柔情,但却从不在外人面前轻易显露情绪。
而这林曼似乎从小就皮,从来不爱学礼仪,嫌那是封建礼教的糟粕,认为这些东西有装腔拿势的嫌疑,每每遇上学礼仪、讲规矩的时候不是捂住耳朵哭闹不听就是打滚撒娇逃跑,没她不敢干的,可是林老爷似乎都不以为意,什么都任由她的性子来,宠爱的不得了,林夫人也不好再说什么。
但是这样的林曼让她想起一个人,一段往事,不会的,不是这样的,不可能的,她应该早就死了。突然她想起了那个手工精细的锦囊,没来由的一阵心悸,总觉得这里面透着几分古怪,藏着几份猫腻,可是到底是什么呢?那个“林”字又代表了什么呢?
“夫人,身体不舒服吗?我看你脸色不大好,是不是最近没休息好?”林老爷探究的眼神扫过林夫人,关切的语气听不出来情绪。
“没什么,大概是太想念瑞儿了,最近睡得不太好”应群英面对丈夫的询问随意敷衍了过去,心里还是惦记着那个没来及拆开看的锦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