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儒赶忙去扶住有些站立不稳的沈庸。
“沈公子,莫慌!而且他们虽然亲了,但尚未圆房!那人定没有六千两银子,花魁图雅姑娘还是您的。”
这番话在所有人听来都有种“哥们儿,你快点,还能趁热”的意思。
大家对方儒的人品更是嗤之以鼻。
封建时代,人家都一吻定情了,你还怂恿别人,你这人品得多恶劣?
虽然林欢现在对这里的事情还没完全捋顺,但对二楼那个方儒已经恨得牙根儿痒痒。
他也不抬头,直接从怀里掏出一叠银票,用力拍在桌上。
不用看,六千两银票,肯定只多不少。
“你们不是说我没银子吗?”
边说,他边按照上次指的方向扬起手臂。
“你!!!给我滚下来履行承诺!”
他的话音刚落,下面那些本来就支持他的文人看到银票,当时就来了精神。
董御和于飞二人更是如同打了鸡血,跳着脚对楼上喊道:“快下来!别说话跟放屁一样!”
“对!赶紧下来!我家是开书肆的。信不信我现在就回去让工人雕版,把你们这些龌龊事儿给出书宣扬出去?”
被众人骂得狗血淋头,方儒苦着脸看向沈庸。
“沈公子,我可都是为了你啊。你要给我……”
“啪”
一个清脆的耳光在方儒脸上响起。
方儒白白净净的脸上多了一个红色巴掌印。
“刚才你打赌是我逼你的?”
方儒捂着脸摇头,“不,不是!”
“啪”
方儒另一边脸也肿了。
沈庸甩了甩用力过猛的手,冷哼道:“那跟我有什么关系?我这人最讨厌说了不算的人。你要是不拜师,我特么现在就弄死你!”
语落,他让侍从拎着方儒就从楼梯下来。
众人刚才口嗨很起劲儿,可一看到人家下来,当即全都闭了嘴。
颇有种键盘侠被现实的感觉。
来到林欢面前,沈庸肥胖的脸上横肉颤动,朝手下使了个眼色。
两名粗壮的侍从将方儒重重按在林欢桌前。
周围的嘈杂声瞬间低了下去,只剩方儒粗重而不甘的喘息和林欢斗笠下看不清表情的沉默。
“跪!磕头!叫老师!”
沈庸的声音如同鞭子抽在方儒脸上。
方儒牙齿咬得咯咯响,在数百道目光的注视下,巨大的羞耻感几乎将他吞噬。
他挣扎着想挺直脊背,却被侍从狠狠压住肩膀,膝盖重重砸在地板上。
“……师……师父在上,请受徒儿一拜。”
带着浓重的屈辱和哭腔,他额头猛地触地,发出沉闷的响声,身体剧烈地颤抖起来。
不是敬畏,纯粹是恐惧、愤怒和彻底颜面扫地的崩溃。
斗笠微微动了动,黑纱遮住了林欢的双眼,旁人无从得知他的情绪。
可他对方儒拜师却没有半点高兴。
别说收徒弟,就算收个干儿子对他而言也没用。
还不如银子来得实惠。
“银子呢?”
方儒从怀里取出几张银票,正在数银票之时,沈庸的大手一把将所有银票都抢走,拍在桌子上。
“真磨叽!”
方儒的心都快碎了。
这一趟不但没赚到钱,还倒赔了不少。
这些都还是小事,关键现在成了他人生最大的污点,估计以后这名声都臭了。
他心里不甘,将来一定要报复。
突然,他想起到现在还没看过斗笠下面的脸,这还如何报仇?
“学生可否一睹老师的真容?”
此言甫出,众人心中暗自欢喜。
大家早就想看看究竟是什么人能写出如此佳作。
林欢嘴角一抽。
草!
都是千年的狐狸,玩儿什么聊斋。
不就是想以后报复我吗?
他默默地将方儒的银票揣进怀中,语气淡然道:
“钱财乃身外之物!你若是能用心看待一切,便不会在意区区皮囊,今日之事也不会发生。你的学问更不会停滞于哗众取宠之流。”
刚才还想着一睹林欢风采的众人突然感觉这句话好有道理,马上有人用小本本记录下来。
怪不得人家文采斐然,皆因心无旁骛,一心向学。
仔细想想,刚才那般绝世美人投怀送吻,人家还不是淡定如初,坐怀不乱?
方儒心中暗骂林欢狡猾,这明显是怕报复。
于是他马上改口。
“徒儿还不知老师名讳。”
众人目光再次变得灼热。
即便不看容貌,最起码也要知道叫什么吧?
于是大家纷纷附和,请求林欢留下名字。
林欢一琢磨,这次是真没什么可推脱的了。
于是,他眼珠一转,看了看自己的斗笠。
他便将自己的声线略微调整,带出一丝沙哑和苍老。
听起来有点像四五十岁的人。
“为师的俗名早已淡忘,只记得时常有人称我为‘笠诗仙’。”
说完之后,林欢给自己点了个赞。
有了这个名号,看谁以后还让他摘斗笠!
终于知道能写出此等惊世绝艳佳作之人的名号,所有人都激动了。
“果然连名号都这么清新脱俗!”
“对啊!一听就是闲云野鹤般的隐士高人。”
“嘶……我记得小的时候,爷爷曾经跟我说过‘笠诗仙’的古诗呢。”
“哦?真的?诶呀,我好像小时候也听说过。”
斗笠下的林欢嘴角猛抽。
看来哪个时代都一样,大家都巴不得跟名人扯上点关系。
甚至就连听说过都是一种荣耀。
还没等他吐槽完,那些以前压根儿没听过“笠诗仙”这三个字的人也都纷纷表示“有印象”,以前肯定听说过。
甚至有人说自己家里的长辈好像还请“笠诗仙”吃过饭。
就在林欢觉得很无语之时,“噗通”一声巨响,地面都颤了颤。
林欢赶紧扶了一下桌子,生怕是地震了。
可仔细一看。
卧槽!
这胖子跪得这么突然吗?
众人又被惊住。
郡守家的公子居然一脸虔诚地跪倒在地。
“岳父,呃,不不不,义父大人在上,请受孩儿沈庸一拜!”
死寂!
除了一脸兴奋的沈庸之外,所有人都看懵了。
周芷韵捂着小嘴,差点叫出声来。
图雅更是俏脸憋得通红。
跟其他人相比,林欢倒是显得很沉稳,依旧一副泰山崩于前,我自岿然不动之姿。
众人心悦诚服。
果然是高人。
我等仰望的郡守公子在人家眼里不过尔尔。
众人心中的钦佩达到顶峰。
只是他们不知道林欢心中涌起的惊涛骇浪。
草!草!草啊!
刚才来个哗众取宠的瘪三拜师也就算了。
你一个郡守家的公子至于吗?
我又没让你履约,你特么这不是把我给架在火上烤吗?
低调!
我要的是低调!
你老子要是知道这事儿,还不得气死?
到时候他派人四处找我怎么办?
要是被郡守知道自己儿子跪拜一个退伍残疾兵当干爹,应该会杀人灭口吧?
事已至此,林欢只能尽量保持高深莫测的人设,走一步看一步。
“行吧!我就收你为螟蛉义子。日后有缘再见!”
说罢,林欢不急不缓地起身便往大门方向走去。
别喊我!
谁特么也别喊我!
就让我一个人安安静静离开!
他心中不停地嘟囔着。
周围那些人还真就没人敢去拦着。
可沈庸却有些着急。
他还想想着能带“笠诗仙”回家里,让整天骂自己的老爹看看,自己认了一个如此牛逼的义父。
就算带不回郡城,起码也要拉去县衙,在姐姐面前显摆一下。
如此一来,姐姐也不能说他整天不学无术了。
可虽这般想,却真不敢去喊人家。
毕竟听说高人的脾气都很怪。
一旦惹恼了人家,跟自己断绝父子关系怎么办?
就在林欢心中庆幸没人拦着,想要加快脚步之时,周芷韵和图雅几乎同时发声。
“先生请留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