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旁不断有警车呼啸而过,到了地方才知道,他们和我要来的地方是一样的。
护士正在往急救车上抬一个人,我依稀可以辨认出,那就是丁丙辰,尽管他已经被分成了好几个部分,是的,被人肢解了。
警方的警戒线成为了我最大的难题,麻烦也随之暴露出来,心里有一些慌乱,不过我明白,此时的我可能无法退出,这个深渊的边缘已经将我吸入其中,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调查那个女的,还有照片上的那个人,至于丁丙辰是怎么死的,只能是晚上趁着警备空虚的时候,前来一探究竟了。
坐在办公室的椅子上,慢慢整理着思绪。
昨天先是丁丙辰来找我,要我调查他女友周日晚上的行踪。
接着,到了晚上,他的女友又找到我,给了我钱,只让我随叫随到,对于他男友的事情,没有谈及。
第二天一早,也就是今天早晨警察审讯了我,没收了黑钱。
她,应该是希梅娅,给我打了电话,让我去齐名街422号,想让我调查一个男人。
随后,丁丙辰又给我打了电话,但电话那头没有说话就挂断了,当我赶到他的住所时,他已经被杀了。
但是凶手什么要肢解呢?
不得以么,还是说这是凶手的一种特殊嗜好?
晚上在楼下的超市里买了点吃的,我最爱吃巧克力,几乎是随身携带。
我一向认为,如果偷偷地去勘察现场,那么就不要全副武装,越简洁越好,以免留下不该留的东西。
袖珍手电筒、数码摄像机、鞋套手套、卷尺、还有瑞士军刀。这就是我的全部装备。
事发地的这栋楼有8层,夜里只有一个警察留守,而且是各个楼层来回巡视。
这对于我来说是个好消息,尤其是在这种紧张的氛围下,不至于让我有很大的压迫感,现在的我有些无可奈何,只能硬着头皮上了。
丁丙辰的家住在4楼410,黄色的警戒线把这里封的像八卦阵一样,挑过一个又一个警戒线,来到了门前。
门口有明显的血迹,我想大概是因为拖动导致的,往里面望去,长长的一条,直接延伸到卧室,穿上鞋套,踮起脚尖,一步一步的挪进案发现场。
打开手电,屋子里面并没有想象中的那样凌乱不堪,门左边是一个木制的鞋柜,右面是个大的垃圾桶。屋子是一室一厅一厨一卫的,真不明白都有女朋友的人了,为什么还住这么小的屋子。
厨房和客厅是相通的,我感觉客厅直接就成了吃饭的地方。客厅中间有一张白色的正方形桌子,桌子旁只有两把椅子。桌上面还有一些没吃的水果和一桶泡面,桌子的右面是卫生间,左边是卧室,为了节约时间,我打算直接去卧室查看,完事之后再去厨房,阳台,还有卫生间扫上一眼。
木制的地板踩上去咯吱咯吱的,可能是时间长的缘故吧,反正我不是很在意。果然,卧室里床边的地上有一大摊鲜血,现在已经凝固了,警方在周围画上了大大小小的白圈。
地板上的刀痕,中间深,两边浅。
一些蜡烛的碎屑。
一条断了的电线,我仔细检查了一下,上面用英文标识着RVVP。
还有似乎是用指甲抠出来的两个字母:“C、R”
警方搜查的已经很仔细了,我又在周围看了看,墙上的时钟,床头柜上的台灯,似乎有用的都被警方带走了,只留下一些标记,以保存现场的完整,不过看守似乎疏忽了一点,但细想想,除了凶手,估计不会有人来这种鬼地方,当然,我是个特例。
拍了几张照片,粗略的看了几眼其他地方,都没有被翻动的痕迹。为了避免不被发现,我决定马上离开。
桌上的几张照片看了不下十几遍,由于我对警方的调查一无所知,导致我根本无法进行有序的逻辑推理,那么我只有假想推理一下了。
死者应该和凶手是认识的,否则不会没有打斗或者挣扎的痕迹,凶手应该是用电锯之类的东西杀害死者的,因为现场有断了的电线和地板上金属的划痕,字迹应该是死者被分尸之前留下的,但是凶手为什么不把字迹刮掉呢,没看见么?还是出于某种目的。而他为什么将死者杀害后,又残忍的分尸,接着拖到门口呢?怕别人发现什么秘密?
脑子一片混乱,这都不搭边啊,假设看来也不算很成立,唉。
楼下的超市还没有关门,心情烦闷的时候逛一逛,轻松一下。
“今日,我市一地区发生超市抢劫案,一男子手持砍刀冲进超市,抢走现金若干,店主趁歹徒仓皇逃走之际,用铁门夹住歹徒的左手,形式危机之时,恰巧警笛声响起,歹徒害怕之际挥刀砍下自己的左手,落荒而逃。请各位市民多加防范,下面公布歹徒照片,XX新闻频道为您播报。”
还有这种人,呵呵,抢个钱连手都不要了,唉,真是各种奇葩各种出啊!寻思着,买了点方便面就出了超市。
“连手都不要了,丧心病狂了。”边走上楼梯,我边小声的嘀咕着。
等等,挥刀砍下自己的手,那…,不会吧,有人会那么变态么。我马上否定了这个想法。
又是一天,这次我没有被敲门声所惊醒,但是小雨连绵的天气,让我的心情并不怎么开朗,我的线人,或者说是买通的耳目,告诉我有了照片上男人的消息,据说上周六寄宿在洛河宾馆,现在人还在不在那里不确定了。不过这对我来说不算是坏消息,因为只要有了他的影子,我就能够找出他,这点自信我还是有的,这么多年找人的经验不是白练的。
出发去了洛河宾馆,在给了前台接待一笔可观的小费之后,我如愿以偿的获得了那个男人的基本信息。
任华涛,32岁,上周三入住,周日离开。先不管是不是身份是不是假的,有总比没有好。
出了宾馆,我需要去一个朋友的家里,要问是谁,他的来头可大了,嗯…,是我的大学同学,不过要比我出色许多,现在在市警察局里担任文职,求他办事,百试百灵,而且掌握的资料大都是机密要闻,因此我找人时,少走了许多弯路。
“查不到。”顾轩一脸无奈的看着我。“假身份确认无疑,但也不排除是某些特殊人员。”
“看来这次的麻烦还真不小。”
“怎么,喝一杯去?”顾轩说着对我指了指桌子上的优惠卷。
“我对别人的好意从来不会拒绝。”既然查不出个所以然,还是放松一下,神经紧绷太久,人会疲惫不堪的。
我坐着他的小别克,来到了位于市中心的一家小酒吧,看门口来来往往的人,生意应该还不错。
“两杯威士忌,谢谢。”
这种绅士的行为,当然不是我能做出来的。
环顾一下酒吧,还是灯红酒绿,不过却另有一番狂野放纵之意,没有电视里说的那么奢靡的场面。有的划拳,有的交谈,有的干脆就是拼酒,有的呆坐,有的则在呕吐,估计是喝了太多。
我本意是打算喝点酒,就回去睡觉的,因为明天还要找另一个人去要些东西。至于是什么东西,到时候就会知道了。
抿了两口酒,顿时感觉精神了不少,正要掏根烟来抽,却在口袋里摸到了一块铁质的小牌子,拿在手里借着吧台上的灯光一看,洛河宾馆612。
我没和顾轩解释什么就出了酒吧,不知道这块小牌子是谁塞到我的口袋里的,不过无论是谁,我觉得这都代表着一些事情即将要揭晓,所以有必要去看一看,我也怕危险,但是该面对的总要去面对,逃避反而会让问题更加扑朔迷离。
来到洛河宾馆的门口,看了看大门上方的巨大牌匾,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我便走进了又一个迷雾森林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