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书阁 > 历史小说 > 淮右布衣逆天记 > 第四十八章 大诰治国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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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锦衣卫的“隐形监控帝国”,那是在庙堂之上悬起的一把利剑,让文武百官噤若寒蝉。但朱老板的控制欲,远不止于此。这位事必躬亲的顶级CEO,认为仅仅管好高管团队(官员)是远远不够的,基层员工(百姓)的日常工作生活,也必须纳入标准化、精细化的管理流程。

于是,他将目光从森严的朝堂投向广阔的江湖,决心为大明亿万子民亲手编写一本超级“生活指南”兼“用户守则”。这就是《大明律》与《大诰》的诞生。如果说锦衣卫是悬在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那么律法和诰书就是朱元璋试图植入每个臣民DNA的行为准则。其细致入微的程度,足以让现代最苛刻的物业管理员都自愧弗如。

朱元璋这么做,并非纯粹出于控制狂的变态心理,背后有他自成一套的逻辑。

底层创伤的补偿心理。出身贫寒、受尽胥吏欺压的朱元璋,对元末官场的腐败、社会的无序有着切齿之痛。他立志要创建一个他理想中“永无欺压”的清廉、有序社会。在他想来,最好的办法就是把所有规则都写得明明白白,让官员无处贪腐,让百姓安分守己。

对“人性本恶”的极度不信任。他不相信道德说教能约束行为,只相信详尽的法律条文和严酷的惩罚。他要通过法律,把社会变成一个精密仪器,每个人都是其中一颗螺丝钉,必须待在指定的位置。

“大家长”式的情怀。朱元璋有一种强烈的“父亲”心态,他把天下百姓都看作是不懂事的孩子,而他自己则是唯一的“严父”。他认为自己有责任、有义务手把手地教孩子们怎么“正确”地生活,避免他们走弯路、犯错误。

因此,他化身成为14世纪最强大的“产品经理”兼“首席法务官”,开始为“大明”这款大型在线实景游戏编写底层代码。其成果,就是《大明律》这部“基础法典”和《大诰》这部“特别刑法典与典型案例汇编”。

《大明律》在唐律的基础上,变得更加简练,但也更加系统。它的“细节控”体现在对社会方方面面的覆盖,堪称一部中世纪的生活百科全书。

身份等级,穿衣住行皆有定式。朱元璋深信“礼制”是维持秩序的根本。因此,《大明律》及其配套法规对各个阶层的生活方式做出了近乎苛刻的规定。

普通老百姓不能穿绸缎,只能穿棉布;商人再有钱,也不能穿丝绸做的鞋子;官员的官服自不必说,几品官用什么颜色、绣什么图案,一丝不能错。这相当于给全社会进行了一次“服装职业限定”,你走在街上,看一眼行头,就知道对方是士农工商里的哪一类。

老百姓的房子再大,也不能超过三间五架,不许用斗拱、彩绘。官员按品级决定房子的大小和装饰。你想搞个“违建”或者“超标装修”?对不起,那是违法的。

普通人出门远行,需要当地政府开具的“路引”(介绍信),相当于古代的“介绍信”。没有路引擅自离家百里,就可能被当作“流民”抓起来。社会流动性被严格限制,所有人都被牢牢钉在户籍所在地。

朱元璋希望恢复一种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对商业活动带着本能的警惕。

市场上使用的度量衡,必须由官府校验核准;商品价格有官方指导价,不能随意哄抬物价。

你的户籍是“军户”,那你家世代都是军人;“匠户”世代为工匠。想改行?门儿都没有。这套制度确保了国家有稳定的兵源和工匠,但也彻底锁死了个人的职业选择。

通过这些规定,朱元璋试图打造一个静止的、透明的、易于管理的“格子社会”。每个人都像棋盘上的棋子,有固定的位置和走法。

如果说《大明律》是枯燥的法条,那么《大诰》(包括《大诰》、《大诰续编》、《大诰三编》和《大诰武臣》)就是朱元璋亲自操刀的一本“爆款畅销书”,其风格与律法截然不同。

皇帝本人的“朋友圈”:《大诰》不是冰冷的法条,而是朱元璋亲自编写的案例汇编、训诫和判词集合。他用半文半白、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全国百姓解释他为什么要杀某个贪官,某个刁民为什么该剐。这相当于皇帝开了一个全国性的“公众号”,亲自进行普法教育。

《大诰》里记载的案例,极尽详细地描述了犯罪过程和酷刑手段,比如贪官被“剥皮实草”、枭首、族诛等,画面感极强。朱元璋的目的就是“杀鸡儆猴”,用血淋淋的事实吓住所有有歪心思的人。他甚至下令,全国每家每户都必须有一本《大诰》,如果能背诵,犯法时可以减刑一等。于是,明朝初年出现了奇景:一本记载着各种酷刑和死刑的书,成了人手一册的畅销读物。

《大诰》最恐怖的一点,是它允许乃至鼓励百姓自发捉拿贪官污吏和地痞流氓,直接扭送京城。沿途官员不得阻拦。这就相当于发动了一场全国性的“人民战争”,将监控的权力从锦衣卫下放到了每一个平民手中。一时间,通往南京的路上,时常能看到百姓押着绑起来的官吏蹒跚前行,这在中国历史上是绝无仅有的奇观。

朱元璋这套极致的管理方案,在现实中却产生了许多令人啼笑皆非的后果,充分暴露了理想与现实的差距。

朱元璋曾大力表彰一个叫“蒲圻县”的地方,因为那里民风淳朴,百姓连牛都轮流共用,堪称“大明模范村”。但他可能不知道,这种“淳朴”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当地太穷,以及在他的高压政策下,人们被迫表演出的“和谐”。

允许百姓捉拿官吏进京,初衷是好的,但也催生了一批专业的“诬告户”。有些人借此敲诈地方官,地方官为了息事宁人,只好破财免灾。好好的反腐利器,变成了新型犯罪温床。

尽管有严格的服饰规定,但民间追求美的脚步从未停止。尤其是江南富庶地区的商人,变着法地钻空子:不能用金线,就用银线;不能绣在表面,就绣在衣服内衬。这种“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智慧,让朱元璋的精细规定在很多地方成了一纸空文。

朱元璋倾注心血编写的《大诰》,在他死后迅速被子孙们束之高阁。因为这种依靠个人权威和恐怖手段推行的运动式治理,根本无法持续。明成祖朱棣上台后,虽然也搞特务政治,但不再像他父亲那样事无巨细地管理民间生活。《大诰》很快变成了博物馆里的文物。

朱元璋用《大明律》和《大诰》构建的,是一个他理想中的“静态乌托邦”。他像一个固执的园丁,希望把社会修剪成整齐划一的盆景,每一片叶子都长在它该长的位置。

然而,社会是活的,人性是复杂的。极致的控制,带来的不是和谐,而是僵化;不是清廉,而是恐惧下的阳奉阴违。他的“细节控”治国术,在短期内确实澄清了吏治,稳定了社会,但从长远看,却窒息了社会的活力和创造力。他试图为大明王朝编写一个一劳永逸的“操作系统”,但这个系统因为太过严苛、缺乏弹性,最终无法适应时代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