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书阁 > 玄幻小说 > 吾爱江山,吾更爱饮酒 > 第五章,洛城商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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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风本想跟昭儿好好告个别,但一想到这事可能会被李司徒知道,还是作罢。

不过罗老板那边肯定得去,于是七风将自己东西收拾好,一把剑,一壶酒,几把碎银。

来时就是这么多。

去时也是这么多。

也好也好。

按着老习惯,从宣化街罗府的后门溜进去,因为白天罗府几乎是不开正门的。

罗老板正坐在窗边看书,书名资治通鉴。

见是七风来了,将竹简放在桌面上,笑脸相迎。

“办完了?”

“都办完了。”七风坐在了椅子上。

罗老板也坐下,一个颜色,屋里的丫鬟开始倒茶,最好的茶,顶级的金骏眉。

房间内瞬间飘起茶香。

“快尝尝,这一口就是几十两银子。”

七风尝了一口,果真是...喝不明白!

罗老板品了一口茶,微笑着说,“有时候你兜兜转转一圈,还是回到了原点,这时候你觉得自己吃亏了,但你若没有这兜兜转转的一圈,其实你还真不知道自己到底想要什么。”

七风捉摸罗老板的话,半懂半懵,但他没去问,因为很多话就是要自己去琢磨的。

“江湖自由,但也凶恶,你要...小心啊。”

七风站起来拜谢这位两年间不断帮助他的罗老板,这两年间,罗老板好像老得极快,头发从半百变成了全白。

忽然有些伤感,竟说不出话来。

罗老板拍拍他的肩膀,把他送到罗府的正门,从怀里掏出一个荷包。

“带在身上,能驱魔的,等你遇到困难也可以看看上面写了什么,或许有用。”

七风收下荷包,紧紧系在上衣内口袋。

罗府的门缓缓在身后关闭,对于七风而言,罗府比白花府更亲切,更像是他在皇都的家。

可是人长大了,就不能总是想家了,总是呆在家里了。

城门守卫都接到了李大人的指示,自然不会难为七风,而且他们知道七风是武科的状元,心中也都带着些尊敬。

刚出城七风便感觉到了一种轻松的感觉。

再没有任何束缚,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

既然早就听闻洛城的酒天下无双,那么自由后旅途的第一站自然是洛城。

说来也是巧,官道上有条长长的商队,商队的马车上贴着黑字的红纸贴,大大的一个洛字。

他勒紧了缰绳,脚下一夹,骑马快着两步赶过去,一眼便认出在队伍最前的,骑在枣红色马上的白色长发男子,洛伯文,洛家的小儿子。

他早有耳闻,洛家最小的一对龙凤胎生下来便是白发。

洛城之所以叫洛城,就是因为洛家大族的存在,百年前全国战乱,西北方蛮族入侵,国家内部也分裂动荡。

而洛城却成为了唯一的净土,他们有着自己的洛家军,对任何势力保持中立。

直到现在洛城加入了朝廷后,也保持了极大的自治权,且有自己的军队,洛家军。

所以洛家的商队十分安全,几乎没匪徒敢动心思。

七风快步跟上去,骑马控制到与洛伯文一样的速度。

后者偏着头看着身旁男子,从他纤尘不染的靴子来看,大概是刚离京,只有皇城的地面才会这么干净。

“洛先生,介意你的商队多一个保镖吗?”七风问道,但他马术并不娴熟,马儿上下乱蹿,让他这句话显得十分无信服力。

他注意到洛伯文长的十分清秀,准确来说,是过分清秀了,更像是个姑娘家的样貌。

“当然不介意。”洛伯文见惯了趋炎附势之人,觉得眼前不过又是这样一位罢了,“请先生跟在队伍后面吧。”

七风驱马转身,但地下不知从哪儿窜出一个耗子,吓得这匹皇城的马人立而起,七风差点摔了下去。

周围人都讪笑这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但军训有言,不得谈笑,他们只能用力向下曲着嘴巴,把笑憋回去。

这些商队的人,实际都是洛家军里抽出来的精锐。

商队蔓延到底,简直看不到边际,七风驱马前行了好几分钟才到最后,后面是洛家军的镖师们,七风只一打眼,便看出其武力还算高强,是经过系统训练的。

至少比李家那些只会吃饱打牌的家丁强多了,哪天真遇上危险,估计李司徒战斗力都比那几个家丁高。

这几位镖师身材健壮,一脸横肉,对七风好像很是不屑,挑高了眉毛瞪他。

“去后面,打起仗来可得跑快点,要不小命不保。”其中一镖师竖起手腕,大拇指向后指了指。

镖师一伙哈哈大笑。

后面有六七个文弱书生模样人物,估计是不敢自己走,所以想跟着洛家商队一起,凑个保护的。

对此,七风只是一笑,他不想自己走,完全是出于,对自己路痴能力的信任,怕自己走了个把月再走回皇都。

在商队的日子有些无聊,白天骑马,夜里休息,天刚亮就得出发,更别提没朋友跟七风聊天,那几个书生模样人物看着七风也都怯生生的。

第四天,夕阳西下的时候,商队缓缓停下来,大家开始吃自己随身携带的东西。

那几个镖师又像前几日一样,围成一圈,不时打量他,好像怀疑他是土匪一般。

文弱书生们则远离镖师坐在一起,但也不时偷偷打量这边的情况。

七风从自己行李袋里摸出一壶酒。

「坏了,烧鸡都吃没了,干喝酒不得烧心啊!」

他环顾四周,不知有没有谁能跟他换点吃的来。

他看到不远处有个七八岁大的小孩,趴在米缸之上,周围没有大人,于是走过去,敲了敲那小子的脑门。

“小子,有吃的没?”

“你要打劫我吗?”

“打劫哪是这种语气,我用...“七风脑筋一转,舌头一打弯,便换了个词,”神仙水跟你换,如何?“

”神仙水?“

”没错。“

小孩一个鱼跃钻入米缸之中,在米缸之内寻了半天,最后又跳出来,手里拿着一整只烧鸡。

“这个如何?”

七风没说话,因为他感觉到自己的眼睛在发光。

想来跟着商队走了这么多天,也没吃顿肉,而且离开皇城后,七风整个人的心情是,越来越好。

人好了,胃口就好。

狼吞虎咽之下,两壶上好的烧酒,一只有大米香的怪味烧鸡就入了肚,七风满意地拍拍肚皮。

同时忽略旁边几个镖师羡慕的目光。

他们也有烧鸡,但是没酒,作为镖师,当然不能在工作时间喝酒。

”臭小子,谁允许你喝酒了?“有个大胡子看他吃的这么舒服,心里就不舒服。

有的人就是这样,见不惯别人舒服。

七风没理他,独自沐浴着夕阳的余晖,哼着在戏园子里听过的小曲。

”嘿,小王八蛋,你敢不理我。“大胡子站起身来,旁边四五个人立刻起身把他拦住。

”八哥,咱可不能惹事,夜里要进山了。“

大胡子八哥还是不依不饶,”我看着小王八蛋就像个土匪,趁现在把他宰了晚上就安全了。

一旁的文弱书生们都看向这边,不知道他们是想看热闹,还是怕这边出热闹。

八哥也知道自己说的是气话,眼前的小王八蛋最多像个二流子,跟土匪完全不沾边,你看他吃烧鸡时那满足的模样吧,土匪哪能派他来。

没心没肺的样子。

于是他又坐回原位,背对着七风。

夕阳完全消散的时候,商队中间的人敲响了大钟,镖师书生们都收拾东西站起身,他也翻身一跃,双腿夹稳,骑在了马上。

忽然他想起刚才拿烧鸡跟他换酒那小子,他策马向前走了几步,看小子趴在米缸上睡着了。

他过去摸了一下那小孩的脸,滚热滚热的,估计是一瓶全喝了。

“好孩子,真是好孩子,以后有大出息。”

商队在深夜进了乌山,大家明显都紧张起来,整个商队行进的速度比以往更慢了。

乌山狭长,但不陡峭,除了三座高峰,要是绕过乌山,整个车队要多走两天的路程,所以通常都是越山而行。

比起以往,大家更紧密地聚合在一起,就连商队中为数不多的妇女也抄起了家伙。

冷月夜中,刀片闪着寒光,马儿的呼吸化作蒸腾白雾。

不时有罕见的鸟儿作响,更是给整个商队笼罩一层紧张的气氛。

队伍最前面的洛伯文却是一点紧张的心情都没有,过了这山,再行大约两日就到家了。

听哥哥洛斌说,半年前他们刚剿过这山上的匪,一个不剩,哪能这么快匪帮又兴起了。

于是他心里满是白园的桂花糕,软软嚅嚅的,上面点着几片桂花,又香又甜,入口即化。

到了家,第一件事就是去白园,点上一桌子上好的糕点。

他忽然发觉身子一飘,好似飞了起来,以为自己在做梦。

等他再睁开眼时,发现情况不对了。

他正被一个男人抱在怀里,在十几米高的半空中飞跃,男人不时用脚尖踮着树尖,借力维持自己的飞行。

天下有如此武功之人,必是猎鹰了。

洛伯文一下子慌了起来,可他全身被点了穴位,一动不能动。

他只能看到猎鹰的鹰钩大鼻子,和他背后的满月与星空。

地下的商队以为洛伯文去上厕所了,大家停下来等他,都知道他有个毛病,大男人上厕所怕被人看。

大户人家的公子哥就是事多。

但是他们干等也不见人影,便分头去找,找更是找不到。

人开始慌了。

但慌张,从来是没用的。

因为他们在地上找,洛伯文却被人抱着在天上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