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书阁 > 玄幻小说 > 吾爱江山,吾更爱饮酒 > 第六章,七风之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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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连夜要赶山路,商队便暂时停了下来。

七风就着洛城的烧酒,一整只烧鸡吃的就剩下两根大腿骨和鸡屁股。

实话实说,这只烧鸡是他框来的,酒也是框来的。

从那几个文雅书生那里。

他们六个人聚在一起,吟诗作对,最后兴致起来了,有个人居然从行囊中掏出了烧鸡和酒。

酒是很小壶的酒,上面贴着洛字,即使还没开酒盖,七风就闻到了酒香。

“风雅兄,后日我们就回家了,到时我自然会好生安顿你们几位。”

“君子之交淡如水,洪涛兄,你不必多言。”

“.....”

就在这几个穷酸文人没完没了的时候,七风走了过去,拍了拍他们肩膀。

众人目光警惕地看着腰间配剑的七风,剑风的凛冽隔着刀鞘直入骨髓。

“你们想没想过自己可能没法完完全全地回家,也就是说,少个胳膊少个腿之类的。”

六人面面相觑,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七风笑着在他们身后转圈,顺便收走他们身前的酒,到最后一个人身后时,顺便拿走了六人中间那只烧鸡。

“放心吧,我会保护你们的。”

眼皮倏尔灌铅般沉重,整个人好似成仙般迷离如梦。

七风晚上吃好喝好,此刻自然是瞌睡十足。

那几个读书人敢怒不敢言,远远地看着七风。

商队缓缓行进中,七风靠在马背上彻底睡着了,喝多了酒自然是睡得十分舒服。

马是白梨马,十分乖巧,好像知道它的主人睡着似的,脚步也沉稳下来。

山上的风有几分凉意,但是凉的惬意,并不舍得让人受风寒生病。

七风舒舒服服睡了一觉,口水也顺下来,白梨马的鬃毛都打结在了一起。

凌晨时分,太阳刚从天边冒出个头,刺眼的阳光不客气地穿透七风的眼皮,但是整个天色还是昏暗的。

商队好像停下许久了。

队伍中间人们都在叽叽喳喳地议论着什么,神色慌张。

这种慌张从头传到了尾。

七风趴在马头,神情还有些迷离,脑袋里的酒精没完全消化,整个人依旧沉醉于满梦半醒间。

转头一看,周围镖师都走了,只剩空空的行李在地上,那几个书生还是一副蔫茄子模样,无趣!

再转回身,前方四步远处,那个趴在米缸上的小孩下巴靠在米缸边沿,眯缝着眼睛看着他。

跟他一样,小子满脸倦容,显然是一场宿醉留下的后遗症。

“小子,神仙水味道如何?”七风有意逗他。

“妙极,真是妙极呀。”他学着大人的口吻,小眼眯着吟诵道,一下子就把七风逗笑了。

“你知道这些人都去哪儿了吗?”

“去找洛三儿了。”小孩回复。

“谁是洛三儿?”

“洛伯文呀,他排行老三,我们背后都这么叫他。”

“洛三儿人怎么丢了?”

“据说是被老鹰捉走了,就像老鹰捉小鸡。”小子嘟囔着说,言语间闭上眼,又睡着了,十分突兀。

「这小子长大了绝对是个酒蒙子,不,现在就是。」

七风自然知道武林中有猎鹰一号人物。

据说此人人面鹰身,总是在半夜时候掠人于青天之上,若是美女,等他玩弄够了自会送回。

若是其他人物,便会被开膛破肚,光天化日之下扔在人家房梁之上,等到尸体腐烂恶臭,才会被人家发现。

但这都是老一辈的传说,传说总是被夸大了的,而且总加上了一些离谱的恶趣味。

七风并没见过猎鹰,但他知道猎鹰在哪儿。

也知道猎鹰为什么捉人。

武林中人不比世家贵族。

他们是最现实的,不为钱,便为名。

捉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富家子弟,显然是为了白花花的银子。

银子能换酒,银子能吃肉,银子还能买春宵一刻。

他们可不干费力不讨好的事。

鹰,一定是住在高处的。

爱飞的人,和鹰一样,也一定是住在高处的。

站在地上的人,当然能看见高处。

七风正站在地上抬头望,所以七风直接看到了乌山上最高的山峰。

看到山峰的下一秒,他就到达了山顶。

山顶有凄冷的晨光,有咧咧作响的风声,还有一颗树。

山顶只有一颗树。

猎鹰就在那颗快枯死的树梢上等他,已经等他好久了,足足有两个时辰,他脚尖点着最高的那根树枝,早就有些酸胀了。

但他还是要等。

因为不得不等。

洛家是有聪明人的,所以无论他躲在哪儿,聪明人总会找到他。

与其如此,不如找个自己熟悉的地方,等着迟早会上门来的人。

早早把聪明人结果掉,无后顾之忧后,再用这洛三小子去换钱,然后慢慢玩弄洛家的人。

“小子,快报上名来。”猎鹰的声音苍老,但有力。

“七风。”

“为什么不叫六风?”

“因为叫七风,所以不叫六风。”

猎鹰从没听过洛家有这个名字,但是他听过江湖中这个七风的名字,更是知道武科状元的名字恰好也叫七风。

刚才放松的神经忽然绷紧起来。

他从树上跳下来,白骨爪间透着惨白的光,眼中肆意流露着惬意。

据说猎鹰的鹰爪是用十五个人的人骨拼接而成的,他每取一百人的性命,便从中选一枚最合他心意的手骨。

所以他的武器是活的,骨头主人的名字总在变动。

“文字游戏到此为止...我知道你为什么上来,你觉得我猜对了吗?”

“恐怕你猜对了。”七风环视四周,但没发现洛伯文的影子,即使太阳出来了一点,但周围环境还是比较暗的。

“既然我猜对了,那么你我之间只能有一人活着下山,或者你能聪明一点,到时候我取了赎银,分你一份。”

“一份是多少?”

猎鹰顿了一下,他没想到对方能同意,便随口说了个数字,“三七分。”

“你三?”

“你三。”

“我不满意。”

“你要多少才满意?”猎鹰问,本着能用钱解决的事,绝不用命解决的原则。

”恐怕多少都不满意。“

太阳升起了一半,还是昏红的颜色,十分深沉。

半圆的晨光将两人笼罩在其中,气氛冷得似北方连续下了三年的冰雪。

热血沐浴着冰冷的晨光,腾腾血气冲上半空。

周围尽是昏暗,一双躲在灌木丛中楚楚可怜的眼睛,眼巴巴地看着这场决斗。

他只能看清一个大概,树叶和树枝挡住了他的大部分视线,而身体被点了穴位,动弹不得。

他知道关于猎鹰的所有传说,所以这场决斗在他看来,有关他的命运。

于是他舍不得眨一下眼。

他想亲眼看着自己被解救,或….

可他终究是眨了一下眼,眼睛总会酸的。

就眨眼那一瞬间,两人之间闪过两道光。

一道惨白的,暗淡的,几乎无法称其为光的光。

另一道是明亮的,迅捷的,快过一切的剑光。

他没看清是谁先出手。

下一秒,两人互换了位置。

此刻,他们各自静立在对手原来的位置。

几只昏鸦飞过,带来一阵凄凉的哀鸣,太阳升起来了。

天完全的亮了。

其中一人倒下。

砂石尘土四起。

声音像是那种永远都不会醒来的撞击地面的声音。

结实又肃静。

荒野之中,剑入鞘的声音格外清咧,脚步声再次传来。

他凭直觉,觉得是七风胜了。

人总是相信他愿意相信的事情,而非真相。

他一向高傲。

第一次见到七风,他觉得这不过是不敢独自去洛城的流浪剑客。

胆小的人,想寻求保护的人,太多了。

可如今这个他曾经瞧不起的破败剑客单枪匹马来救他了。

世事无常,没有什么是不会发生的,就像太平年间的人不相信他们的国家会被外族踏平。

可事实从来是不讲道理的。

他发生了,便是发生了。

那人并没喊他的名字,向他这边径直走来,他的心砰砰直跳,又凉了半截,惶恐不已。

如是七风赢了,他怎知我被猎鹰藏在哪儿?

来人动作迟缓地,将他身前荆棘树叶劈开。

然后解开了他的穴位。

洛伯文站起身,正欲道谢之时,七风结结实实地倒在了他的面前。

金色的阳光下,尘土四起。

倒下去的声音像是是永远都不会醒来的样子。

洛伯文抬眼望去,自那树前到他脚下,留了一地的殷红热血,被阳光照得发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