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文去高家府学的事儿,回头再论!”
老太太的声音像是从齿缝里挤出来的,房间内没有回响,只有一片死寂。
那从县城书院请来的门房,是个有眼力见的,早已躬着身子,悄无声息地退了出去。
陆从智和赵氏夫妇,一个面如死灰,一个嘴唇哆嗦,跪在地上。
陆明文更是浑身瘫软,那张尚显稚嫩的脸上,只剩下无地自容的羞惭。
陆从文站在一旁,看着自己的弟弟弟媳,嘴唇动了动,终究没能说出半个字。
他心里五味杂陈,有种说不出的憋闷。
老太太陈氏的视线,缓缓地从跪在地上的二儿子一家身上移开。
她的目光落在了陆明渊身上。
她忽然意识到,自己,乃至整个陆家,似乎都看走了眼。
他们将所有的希望和资源都倾注在那个会说漂亮话、看着机灵的陆明文身上。
忽略了这个沉默寡言,却将一切都看在眼里的长孙。
今日之事,若非明渊,她这个老太婆,就要被亲儿子当成傻子一般。
不仅她要蒙在鼓里,还要搭上大房十几两的血汗钱,去成全一个谎言。
想到这里,一股后怕与庆幸交织的情绪涌上心头。
她握着拐杖的手紧了紧,看着陆明渊,声音竟是前所未有的温和。
“明渊,你过来。”
陆明渊依言走上前。
“陈夫子那里,咱们不去了。”
老太太看着他,一字一句地说道。
“心术不正,教不出好学生。奶奶做主,也送你去县里读书,找个比青松书院更好的私塾!”
说到这里,她顿了顿,像是下定了什么决心,眼中闪过一丝狠厉的光。
“不!要去就去最好的!直接去府学!”
“我这张老脸,豁出去了!就算是砸锅卖铁,也要供你进府学读书!”
“我去宗祠借钱!”
这话一出,满堂皆惊。
陆从文和王氏更是激动得浑身颤抖,王氏的眼泪瞬间就涌了出来,捂着嘴,生怕自己哭出声来。
然而,出乎所有人意料,陆明渊却摇了摇头。
他对着老太太,恭恭敬敬地行了一礼,声音清朗而坚定。
“奶奶,孙儿心领您的厚爱。但孙儿以为,现在还不是去府学的最好时机。”
“为何?”
老太太不解,去府学的机会难得,让陆从智相出了欺骗她这个老太太的法子也要去!
陆明渊居然不想去?
“万丈高楼平地起。”
陆明渊不疾不徐地说道。
“孙儿这几年虽跟着村里的赵先生认了些字,背了些书,但根基尚浅。”
“府学的先生皆是饱学之士,甚至不乏举人老爷。”
“若孙儿就这般冒然前去,先生随口一问,我却一问三不知,岂不是丢了我们陆家的脸?”
“更会给先生留下一个根基不牢、好高骛远的坏印象,往后想要弥补,难如登天。”
他的话语条理清晰,目光澄澈,完全不像一个十岁的孩子,倒像一个深思熟虑的成年人。
“孙儿想,读书不争朝夕,根基最为重要。”
“我想先跟着村里的赵先生,将《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这些蒙学经典彻底吃透。”
“再读通《论语》、《孟子》。如此,最多不过一年半载,待根基扎实了,再去府学拜师,方是正途。”
他抬起头,继续道:“而且,孙儿在家中,只要有书可看,便能时时向赵先生请教,与在县里读书,并无太大分别。”
“这样,也能为家里省下一大笔开销。”
堂屋里,静得能听见窗外微风拂过树叶的沙沙声。
所有人都被陆明渊这一番话说得愣住了。
不骄不躁,不贪不慕,目光长远,心思缜密,还时时为家里着想。
……这……这真是一个十岁孩子能说出的话,能有的见识?
老太太陈氏怔怔地看着自己的长孙,浑浊的老眼里,渐渐泛起了一层水光。
她以为自己已经足够高看这个孩子了,却发现还是远远不够。
这哪里是寻常的懂事,这分明是天生的麒麟之才!
她颤抖着伸出手,想要去摸一摸陆明渊的头,手伸到一半,却又觉得不妥。
仿佛眼前站着的不是一个稚童,而是一个足以让她平等视之的家族栋梁。
“好……好……好啊!”
老太太连说三个“好”字,声音里带着压抑不住的激动与哽咽。
她猛地用拐杖一顿地,对着满屋子的人,大声宣布道:
“听见没有!都听见没有!这才是我们陆家该有的子孙!”
“沉得住气,看得够远!我告诉你们,我们陆家,这是要出一位麒麟儿了!”
她的目光扫过面如土色的二房一家,话语里的敲打意味不言而喻。
陆从文和王氏夫妇,早已是热泪盈眶。
……
风波暂息,陆明渊回到了自己那间狭小而简陋的屋子。
窗外,日头已经偏西,橘黄色的光线透过窗纸,在土墙上投下一片斑驳的光影。
他坐在炕沿上,静静地回想着今日发生的一切。
从用二百文钱敲开门房的嘴,到当众揭穿二叔的谎言,再到拒绝奶奶去府学的提议。
每一步,都在他的计算之内。
他成功地将自己从一个被牺牲的边缘角色,拉回了舞台的中央,甚至赢得了老太太的另眼相看。
但这,还远远不够。
家族的认可,奶奶的偏爱,都建立在虚无缥缈的“期望”之上。
一旦他表现得不尽如人意,这一切随时都可能烟消云散。
说到底,还是那个字——穷。
穷,让家人之间为了十几两银子反目。
穷,让父亲挺不起腰杆。
穷,让他连买几本想读的书,都要思量再三。
必须赚钱!
他想起了去县城时,在街角看到的那一幕。
一个说书先生的摊子前,围满了听众,生意竟是相当不错。
一个念头,如同被点燃的引线,在他的脑海中轰然炸开。
写话本!
在这个娱乐匮乏的时代,一个好的故事,其价值不亚于金银。而他的脑子里,装着一个世界的璀璨文明。
写什么?
《三国》太过厚重,权谋太深,不适合作为开篇。
《水浒》杀伐气太重,容易惹上麻烦。
他的目光,最终定格在了一个充满了神佛妖魔,想象力天马行空的瑰丽世界上。
西游记!
这个世界,还没有孙悟空,没有猪八戒,没有那西行路上的九九八十一难。
他不仅能写出文字,还能凭借后世的记忆,画出那些生动有趣的插图。
图文并茂,在这个时代,绝对是降维打击。
想到就做,这是陆明渊的行事准则。
他从自己那小小的木箱里,翻出了积攒下来的几张麻纸。
纸质粗糙泛黄,是最便宜的那种,用来练字都嫌费墨。但现在,也顾不得那么多了。
他将墨块放在砚台里,滴上几滴清水,开始缓缓地研磨。
墨香清冷,在空气中弥漫开来,让他的心神愈发宁静。
故事的开头,他早已烂熟于心。
但如何才能在第一时间抓住所有人的眼球,一炮而红?
他需要一个噱头。一个石破天惊,足以让所有人都好奇不已的噱头。
他的嘴角,勾起一抹浅浅的弧度。
他没有先写正文,而是在一张麻纸的最上方,用一种刻意显得有些夸张和急促的字体,写下了一行大字。
《震惊:天蓬元帅因调戏仙宫公主,竟被贬下凡尘,错投猪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