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有一次,王春梅十二岁的时候,家里的羊刚生下的小羊崽被邻居王五偷了去,高海峰好声好气上去要结果被王五一通辱骂,气不过的他才终于要去禀报衙门,胖县令让高海峰回家等着去。
第二天,衙门的人过来怀里抱着小羊崽,说,是小羊崽走丢了,并不是王五偷的,然后就走了。
高海峰知道这是胖县令私自买的,并不是从外面找回的,因为正真的羊崽确确实实在王五家里,王五偷羊崽的时候刚好被他看到,想要去抓,结果王五跑的飞快,跑到家里去要,王五死皮赖脸地说不是他。
从那以后,王春梅看到高海峰对邻居都客客气气的,家里也再也没有去找县衙评评理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