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书阁 > 现言小说 > 双向猎杀 > 第八章“纵情男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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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月二十八日,樊华去了F国,为二月二十二日的时装周做准备。

二月四日,大年初二,姜酒儿飞去了A国,为时装周走秀。

吴烟很闲的帮她列了一堆南部的餐厅,建议她去尝尝,还把自己家的钥匙给她,让她暂时落脚,姜酒儿微笑,她在北部城市走秀,然后再到南部休整吃饭,还真是一点都不赶呢。吴烟挠头,又给了她几张名片,告诉她遇到麻烦可以联系,她看了一眼,都是很有分量的人物,一点也不客气地收下了。

到了A国,她能感觉到周围的人很照顾她,不明显,不过分,忙起来的时候没有特殊照顾,不管你是谁都是为秀场服务的,就像一个个齿轮,必须严丝合缝,必须严阵以待,但是日常休息包括衣食住行都和前几次不一样,都有在努力照顾她的身体和习惯,她知道这是吴烟打过招呼了,她很感谢他,毕竟,的确是比往日舒服一些,但是也觉得有些脊背发凉,他看起来粗枝大叶,实际上心细如发,她平日里的小习惯,口味爱好都被他摸了个清,他远没有看起来那般好对付。

二月十日,她赶到了F国,有几个代言,还有三个杂志封面要上,时间安排得很紧,她一刻也不敢耽误,来不及休息就投入到工作中,无关紧要的应酬能推的都推了,很久不见的朋友连匆匆见一面的时间都抽不出来。

何风除外。

何风是孙孝华的妹妹,她为什么不姓孙?是因为妈妈姓何吗?不,她妈姓方。何风最开始叫孙孝君,后来有一天,她像所有渴望改变又不知从何改变的孩子一样要求改名,她要叫何风,凭空而来的姓,凭空而来的名,就当是风送来的吧,偏巧孙家人都是特立独行,潇洒不羁的,没有人拦她,反而一家人兴冲冲地去派出所改名字,这种年少的叛逆在孙家人眼里就是青春的躁动,是一种生活的艺术,是不屈的灵魂对平淡生活的反抗,从那以后她就叫何风,在一群孙姓人之间,她像个神圣的邻人。

艺术学院门外,人头攒动,一个蓝色的脑袋上上下下,这就是何风。她个子小,被淹在了人群里,一蹦一跳的。

“酒儿,我在这儿!酒儿!”

姜酒儿个子高,一眼就看到了她,她走过去,轻轻拉住了女孩子的手。

“阿俏。”她在唤她的乳名。

人如其名,的确很俏丽,小小的巴掌脸儿,下巴短而尖,显得很伶俐,宽而长的双眼皮和卧蚕显得眼睛存在感很强,黑而亮的眸子灵气逼人,面部软组织较少,显得单薄轻盈,她像是一张留白很多的画,看起来很舒服,干净又空灵,不带一点压迫感,自带孩子气,目光灵动清澈,是人间少有的精灵。

何风一把抱住了她,很不安分地在蹦,这是她灵魂的欣喜,压制不住。

姜酒儿摸着她的一头蓝发,细软有光泽,很跳跃的颜色,但是被她的古怪平衡得恰到好处,蓝色永远神秘又浪漫,治愈又致郁,再没有比她更适合的了。

“我好想你啊。”何风说话时总是带着温市的口音,轻轻软软,像四月的风,她比姜酒儿还要年长两岁,在她面前却总是一副撒娇长不大的模样。

“我这不是来了嘛。”姜酒儿也是少见的娇软,果然,美好的女孩子可以使人忘掉很多烦恼。

姜酒儿在十岁那年遇到了十二岁的何风,她记得很清楚,这个女孩子一阵风似的刮过来,抱着她,很快活地说,“好久不见,我的朋友。”姜酒儿不觉得奇怪,她想起了一句话,世间所有的相遇,都是久别重逢,她也伸手抱她,“别来无恙。” Comment by鋆璇:世间所有的相遇,都是久别重逢,出自白落梅同名书籍我太爱女孩子了,我觉得世间美好都和女孩子息息相关(仅个人看法,不代表任何人。也没有说男孩子不好的意思,就像男孩子和男孩子玩得最开心一样,女孩子还是在女孩子面前最放松,最快乐)

“走,我们去茶歇!”何风拉着她的手,握的很紧,还甩来甩去,灵魂契合,肉体都跟着欢喜。

熟悉的罗曼区咖啡馆,墨绿色的复古装潢,里面有何风最爱的咖啡饼干。

“真难啊,见你一面还要提前预约,”何风喜欢坐在咖啡馆的露台,面前摆着一叠小饼干,看人来人往,观察人间百态,她端着姜酒儿最爱的热巧,挖了一勺冰激凌在上面,“这么忙身体吃得消吗?”

“有你在,没问题的。”姜酒儿笑,她现在停药了,除了偶尔会咳两声,倒也没什么大问题。

何风笑,把杯子推给她:“我发现了一家很老的糖果店,在德兰德区的一条老旧街道上,一位上年纪的优雅太太和她年轻漂亮的孙女整日不紧不慢地工作,看着她们你会不由自主地放松下来,感受生活的美好,装修也是极为复古,像老电影里才会出现的情景,糖果点心也是精致又好吃,本想着带你去的,可你太忙了。”

姜酒儿喜欢甜食,所以她大学来了F国,和何风一起,两个人一起上课,一起买糖果吃。

“没关系的,留一点遗憾,等着下一次见面。”

何风笑得很好看,抓住了她的手,她从不掩饰对姜酒儿的喜爱,她觉得人生来就该大大方方地表达爱意:“我也被邀请去看秀了,但我只接受了你的那一场。”

姜酒儿笑,很是得意:“我知道你爱我。”

她们两个在对方面前总有着莫名其妙又底气十足的自信,被爱滋养出来的自信。

“是啊,我爱你,在这熙熙攘攘的人群里我最爱你,”何风笑着凑过去亲了她的脸颊一下,“对了,这次你要待多久?”

“二十三号我就要去I国,我上最后一场。”

“那你什么时候可以休息啊?”

“时装周结束后我要去A国,UNK和ANMS的代言还要忙上一个月。”姜酒儿掰着指头算,“还有一些杂七杂八的,加起来也要几天,我大概要三月底才能忙完。”

“那你七月份可以抽半个月出来陪我吗?”

“你要回国吗?”

“假期嘛,总是要回家的,不然我哥又要唠叨我了。”

“小花哥很是惦念你。”

“他是我哥嘛,自然惦念我,”何风拖着椅子过去,挨着她坐,何风个子小,她最喜欢抱着姜酒儿的手臂,把头靠在她的肩膀上,“我们可以去梧酥城避暑。”

“好。”

柳姑市梧酥城是苏家的兴发之地,那里至今流传着苏家祖先的故事,酥园就是他们祖上的宅子,后来被苏琴买回来,留给了姜酒儿,她说,这是苏家的根,也是苏家的魂,院里有一颗五百年的白玉兰,当地人说,那树上住着神明,只要心够诚,便能得到指引。可姜酒儿身子弱,老宅阴气重,不适宜居住,她便另添了一处小院子,盛夏的时候会过去住几天避暑,院子里有两颗杨梅树,一颗银杏树,一颗枇杷树,两个荷花缸,荷花下面是绕着莲茎和藕节嬉闹摆尾的鱼,酥园的平哥儿最擅养鱼,整日里两头跑着照顾。

“等我回去了,你泡杨梅酒给我喝呀。”

“那你可要自己去摘。”

“没问题,我好想念梧酥城啊,山溪街的泡泡馄饨,重阁市场的蟹壳黄,茨菇片,老虎脚爪,生煎,孙婆婆粥铺子里的糖粥,红豆圆子和醪糟圆子……”何风掰着手指头数,然后托着腮叹气:“不说了,馋虫都要爬出来咯。”

“你不是吃着点心呢嘛。”姜酒儿觉得很好笑,拣了一块饼干喂她。

何风嚼着笑着:“还是家里的饭最香啊!”

人啊,总是历尽山河,看遍万千颜色,仍偏爱那故乡的烟火。

两个人有一句没一句地闲聊,太长时间不见,偶尔通话总觉得不尽兴,其实话说的不少,但是不能拥抱的见面并不足以抚慰漂泊已久的灵魂。

“对了,陶知好像要掌镜V的杂志,就是你那一期。”何风和陶知也是老相识了。

“不太清楚,好像还没敲定。”

“前天晚上贝隆夫人举办了一个艺术沙龙,我碰到他了,其实我是为了你去的,但是我并没有找到你。”

“前天我实在是没有时间,我有写信表示歉意。”

“我为了去见你一面抛弃了我的作业,昨天赶得很辛苦,你该送我一束花,”话题跑偏了,何风清清嗓子,硬扯回来,“让我们回到陶知的未完话题,你应该知道,碰到他可不容易,他就像个山野道人,或者流浪诗人,嗯,我觉得我们两个还是很像的,两个很少社交的朋友在一场沙龙上碰面了,无法避免的,我们得聊上几句,是他亲口告诉我的。”

“和他合作很愉快。”

“对了,瞧我这脑子,你是MESUE的独家代言人,那你一定见过那位太子爷咯。”

“是的,我见过他。”

“我还听到一个劲爆的消息,就是有关那位太子爷的。”

姜酒儿是知道的,贝隆夫人热爱八卦,几乎和艺术一样热爱,在她的晚宴,舞会上你可以听到各种难以置信的消息,时间会证明,大部分都是对的。贝隆夫人的沙龙可以养活整个P市的娱乐记者,这人人都知道。

“什么?”她不愿放过任何消息。

“据说,MESUE的太子爷就是陶知背后的金主。”

姜酒儿表面上没什么反应,心里却在分析着这件事的可信性。

“据说,陶知就是为他出柜的。”

这倒像是陶知的作风,他出柜多年却从不近男色,可在帝都她看到陶知在吴烟面前是有说有笑,关怀备至的,对了,他还叫他阿默呢。

“但是吴烟,他是叫吴烟吧?”

“是。”

“吴烟双性恋,最近又打算找姑娘了,你可要小心点。”

何风很认真地想,姜酒儿和陶知的气质十分相像,就像孤傲的妖,万一吴烟就好这一口儿呢,那也说不准呀。

“你不喜欢吴烟?”姜酒儿试探着问,毕竟她迟早都要知道,不如提前渗透一下。

“是的,我不喜欢他,”何风答得很快,“据我所知,那个吴烟可不是什么老实人!”

那是肯定的,MESUE历代掌舵人没一个老实人,更何况吴烟还和任世平有关,别说老实人了,是不是个人都有待商榷。

“我觉得他还挺好的。”

何风松开她的手臂,很认真地看她:“别告诉我你对他有好感,小姐,我可比你更了解你自己,他不是你的菜。”

“是吗?”姜酒儿故意地问,却忍不住笑。

“我才是你的菜!”她说的很肯定,不容反驳。

姜酒儿也变得严肃,她点了点头,事实就是如此。

“我一直觉得,女孩子的快乐总是和另一个女孩子有关的。”何风歪着头,笑得像个欢脱的小精灵,“任何美好的东西都是。”

“是,都和你有关。”

三月十七日,A国南部,姜酒儿下了飞机就来到品牌方安排好的酒店休整,洗澡洗到一半就听到外面的门铃声,她按下稍等键,穿好衣服来到门口,拨开猫眼前的挡片,是吴烟,穿着一身白衣白裤,是她在帝都给他买的,怀里抱着一捧花。

“路过漫步谷,看到那儿的金罂粟开得很好,就摘了一把给你。”

他口中的漫步谷一定是一个很美的地方,因为他和花束都带着阳光,和干燥又温暖的香气。

“谢谢,这花真美。”

她接过来,花茎被一条手帕胡乱包着,她想扯下来,被吴烟一把按住手,

“不要碰,容易过敏,会很痒很痛。”

“进来吧。”

她找了个瓶子,仔细地养着,花朵金黄灿烂,整个屋子都明媚了。

吴烟盯着她湿漉漉的头发看,她在客厅里来回走,整个屋子都是香的。

“我帮你吹吹头发吧。”他跟在她身后,追着她的香味。

“谢谢,不用,”她用干发帽包起来,干净利落,“你怎么来了?”

她的脖颈后面有滴落的水,他想伸手帮她擦掉,但又怕被她当作登徒子赶出去,就一屁股坐到沙发上,拣个桃子揉着玩。

“回来处理点事情,最近街上不太平,听说你到了我就过来看看。”

“我身边有工作人员,很安全。”

“在这儿,暴乱起来把这家酒店给烧了也不是不可能。”

她把花瓶拿到了卧室里,淡淡地说:“想开点就好,反正我们早晚都要死。”

吴烟笑:“的确。”

“一会儿一起吃饭?”

“好呀,”他一下子来了兴致,“我知道一家很棒的酒馆,那儿的茴香小羊排棒极了。”

“听起来不错,”她打开冰箱问他,“喝点什么?”

“冰水就好,”吴烟左右环顾了一下,又走到窗子前看了一番:“这儿不怎么样。”

“我觉得还挺好的,我是外出工作,又不是来度假享受的。”

他把窗帘拉上,嘱咐她:“平时窗帘就拉着吧。”

“好。”她递给他一瓶冰水。

他接过来,道了声谢:“有事儿给我打电话,我在这儿还是有点分量的。”

她伸手去摸他的扣子,挑逗似的:“知道了。”

吴烟拉着她坐回沙发上,他握了握那小手,

“没瘦。”

“要保证最好的状态,反而不能少吃。”

“身体怎么样?”

“挺好的。”

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块糖,在她面前剥了,她笑着凑过去,将糖和他的唇舌裹在一起。

窗帘拉着,但挡不住明媚的春光,今天的天气出奇的好,适合说说笑笑,更适合亲亲抱抱。

“等回去咱们就官宣吧。”吴烟含着她的唇,不舍得分开。

整个帝都的狗仔都太畏惧姜酒儿,关于她的谈资八卦是一个都不敢往外泄露,甚至连跟踪拍摄都不敢。

她的身子很软,靠在他怀里微微喘息:“好。”

“这会影响你的工作吗?”

她是模特,靠品牌方赚钱的,不是偶像明星,没有那么多狂热的老公粉,她签的合同也从不涉及个人感情问题,只要行事作风不道德败坏就行。

“不会。”

“要是有人难为你也别怕,来找我,违约金我付,人我揍。”

她笑着去吻他脖子上的痣。

夜幕降临,两个自由的灵魂,手牵着手挤入人群中,消失在小巷里。

木桶酒馆很小,但是这里每晚都塞满了快乐的人,室内只挂着几盏昏黄的灯,很多人在抽烟,烟雾混进光里,很好看地转圈,酿酒的木桶做桌子,小小的木桶顶着久久不消的啤酒泡沫,快乐的人儿散落满室,中间是一群激情四射的乐手,每一首曲子都热情奔放,那是酣畅淋漓的灵魂在歌唱,他们站在音乐的巅峰,主导着周围人的快乐。

“喜欢这儿吗?”音乐声很大,吴烟凑到她耳边喊。

“喜欢!”她一直在笑。

“尝尝这个!”吴烟推给她一杯薄荷朱利普,这家店是用杜松子酒调配的老版本,是他唯一喜欢的,“少喝点威士忌!”

姜酒儿抬起头看他,眼睛湿漉漉的,她的声音不大,但吴烟听得清清楚楚,

“我很喜欢这里,我也很喜欢你的花,阿默,我今天很快乐。”

吴烟自始至终喝的都是冰茶,一口酒也不敢喝,但他的脑子并不清醒,他看着她,只想做一些疯狂的事。

“你喜欢萨克斯吗?”

嗯,很疯狂,真的很疯狂。

“嗯?”她歪着头,把耳朵给他,声音大了些,“你说什么?”

“你喜欢萨克斯吗?”他只会萨克斯和手碟,在这里他能展示的只有萨克斯。

雄性在求偶的时候总是会做出很多奇奇怪怪的举动来吸引异性的注意,这应该就是本能吧,春天到了,欲望也在苏醒。

“喜欢,”她很认真地答,“小花哥就会,但是他吹得不好。”

吴烟站起来了,他吹得好!

他跳上台和乐手说了些什么,又指了指姜酒儿的方向,那个留着络腮胡的男人笑着把萨克斯交给他,又摘了帽子对姜酒儿鞠了一躬,姜酒儿向他欠了欠身。

吴烟站在话筒面前,大声的用M语说,

“下面这首歌献给我最爱的姑娘!”

在A国南部,你可以不会A语,因为人人都说M语,所以这里的人性格更像M国的人,热情又易怒,爱情至上,自由至上。

吴烟选的是一曲古老的曲子,曲调欢快轻松,姜酒儿从没听过,但她觉得很快乐。

明明他是个和死亡,仇恨联系在一起的人,可为什么每次出现都带着阳光和清风呢?

她想不清楚,不知不觉又多喝了几杯。

吴烟回来了,在所有人的注视之下亲吻了他的姑娘,疑问被抛到脑后,耳边尽是掌声和欢呼声,整个世界只剩下了他的唇舌。

“喜欢吗?”他头上有汗,眼里有光,她就在光里晃来晃去。

她接着吻他,很疯狂的一个吻,挽着他脖子的手顺着领子伸进去,抓破了他的背,有时候语言的确过于贫瘠,灵魂的动荡只能通过灵魂传递。

她的身上带着叛乱的欲,可他却是温柔的,他好像很喜欢吮她的唇,他好像不用呼吸。

“你刚刚的曲子讲的是什么故事?”她微微喘息着问。

吴烟咬了一口牛肉奶酪馅饼,兴致很好地讲给她听,

“周日的早上,我在家门口遇到了一位美丽的姑娘,她漂亮的大腿,胸脯和翘臀勾走了我的魂,我跟了她几条街,看不到南方的骄阳,听不到酒馆的摇滚,更不怕她父亲会一枪崩了我,一路请求她带我回家,我能帮她种棉花,也能为她提鞋子,还能在周一的早上为她做玉米肉饼。”

姜酒儿托着下巴,咬着吸管在喝他的冰茶,过了一会儿,她问:“你明天能给我做玉米肉饼吗?”

吴烟费劲地咽下嘴里的食物,从她嘴边拿回了他的饮料,喝了一大口,只当她是醉了。

“吃饱了吗?”他问。

她点头,用手指头去勾他的袢带:“你送我回去吧。”

“等一下啊,”他几口就吃完了剩下的馅饼,嘴巴塞得满满的,说话都含糊不清,“把外套穿好,夜间还是有点凉。”

她的盘子里还有一块羊排,咬了一口就没再动,吴烟趁着她穿外套的时候用餐巾纸包好了,拿在手里。

夜晚的微风总能恰当的掀起女孩子的裙摆,带着花香,带着暖意。

吴烟拉着她的手,慢慢悠悠地往酒店的方向走,她的手心暖暖的,软软的,他忍不住捏一捏,心情好的一塌糊涂,她乖乖地跟着他,仰着头看天上的星子。

“阿默。”她轻轻地唤他,声音很酥软,带着水乡的口音。

“我在。”吴烟回头看她,她的外套掉了一个肩,他帮她提上来,把扣子扣好,“怎么了,是不是头晕啊?”

她摇摇头,接着唤他:“阿默。”

比刚刚那声还要娇软,像江南的第一滴雨,正正好砸进了他的心里。

他笑,眉眼都温柔:“我在。”

“阿默。”

“我在。”

“阿默。”

“我在。”

“阿默。”

……

她将他的名字唤了一路,他一声不落的应了一路。

回到酒店房间,刚关上门,她就抱住了他的腰,她今晚喝得不少,醉态显出来,娇憨可人,可吴烟不知道,她的醉态和病态一样,一向是半真半假。

“阿默。”

她窝在他怀里,晃动着脑袋,鼻尖和嘴唇在他的脖子上乱蹭,火烧起来,他的耳朵也跟着红了,羊排掉在地上,很狼狈的打了个滚。

“我在呢,酒儿,”吴烟抓着她的肩不让她乱动,“你去沙发上坐着,我给你倒杯水。”

“你是不是很喜欢我呀?”

她很大胆地问,借着酒意,吐出来的热气喷在他的脖子上,不受控制似的,他去吻她的头顶。

“我爱你。”

声音哑得要命,带着毁灭性的欲,她是个妖精,他认命了。

“那你要不要我?”

她抬起头,脸上泛着好看的红晕,眼角也染着淡淡的粉红,一双眼睛里盛着揉碎的春水,水里有他的倒影,他突然很想把她弄哭,想听她在他怀里啜泣,可也只是想想,他连动都不敢动,她等急了,直接吻了上来,带着酒精味道的舌尖让人意乱情迷,人的皮囊被撕得粉碎,兽的欲望在叫嚣。

“阿默,我要你。”

她脱掉身上的外套,伸手去摸他的皮带,咔哒一声,他抱她到吧台上,她拂掉了桌上的酒杯,一地的碎片,每一片上都翻滚着一对疯狂的人儿,她的手顺着他的腹肌摸下去,他吻她更凶,用手抬起她的一条腿,急切又温柔,重欲又克制,不顾一切又小心翼翼,他拥着她,她的长指甲在他的背上留下道道血痕,刚刚的伤口又渗出血珠,这更加刺激了他的疯狂,衣物完全剥落,他看到她的心口处有一条长长的疤痕,是刀疤,她顺着刀疤纹了满枝的桃花,或含苞待放,或张扬明媚,头顶的灯光落在上面,看得一清二楚,他不觉得恐怖,低下头去亲吻每一朵粉嫩的花。

“这是怎么回事?”他的手指顺着枝桠轻轻地划过,声音很轻很轻,其实他都知道,但就是想听她说。

“被捅了一刀,我命大,就留了一道疤。”她很简单地解释,没什么感情。

“有没有留下后遗症?”

她并不想去回答任何问题,只想疯狂,她按着他的头,让他低头吮吸着她的赤果,嘴角溢出心满意足的闷哼,满室的暧昧,一晚上荒唐。

屋外星空万里,月光摇曳,室内,两个各怀鬼胎的人在抵死挣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