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书阁 > 历史小说 > 当兵送老婆,我为王朝镇国八百年 > 第十四章 钱家的宝贝独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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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鸿握住春雪温暖却略带粗糙的手,将她从冰冷的板凳上轻轻拉起。

烛光摇曳,将两人紧贴的身影拉长,投在墙上。

春雪的心怦怦直跳,低着头,任由那宽厚温暖的大手牵引。

走出简陋的下人房,走向庭院深处那间她从未踏足过的、温暖宽敞的卧房。

夜色温柔。

这一夜,春雪注定无眠。

……

晨光透过窗格,洒上柔软被褥时,刘鸿缓缓睁眼。

一股充沛的力量感在体内奔腾,仿佛蕴藏着江河之力。

每一次呼吸,都能感到生命的蓬勃涌动。

他立刻沉下心神,意识触碰脑海中那块熟悉的石碑。

果然,石碑的光芒变得前所未有地耀眼!

字迹在光芒中清晰浮现、流转:

【姓名:刘鸿】

【武力值:五人之力】

【年龄:25】

【天赋:耕种精通(初级)、初级战争天赋、初级算术、初级后勤】

【配偶:4】

【忠诚度:柳碧奴(88)、柳碧宛(90)、柳碧月(92)、春雪(95)】

实力飞跃!

从四人之力跃升至五人之力!

刘鸿能真切地感受到,自己比昨日强大了不止一筹!

更让他惊喜的是,天赋栏里,紧随“耕种”、“战争”、“算术”之后,赫然出现了新天赋——【初级后勤】!

意念集中其上,海量信息瞬间涌入脑海。

物资调配、库存管理、损耗计算、粮草运输、营帐搭建……所有关于军队后勤的知识,如同与生俱来,深深烙印在他记忆深处。

转眼功夫,他就从生手变成了能独当一面的后勤官!

这惊喜来得太猛,刘鸿心跳都跟着砰砰响。

他终于掂量出这新天赋的真正份量!

军营里,拳脚功夫当然重要。

可真正决定一支队伍能走多远、撑多久的,是背后那些不起眼的粮草辎重!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的道理,他比谁都明白。

在军营扎堆的地方,这“初级后勤”的天赋,关键时刻比一身蛮力还要命!

这,就是他在这乱世安身、往上走的又一张硬牌!

……

饭桌上热气腾腾,氛围却透着点说不清道不明的味道。

刚成了刘鸿女人的春雪,脸蛋红得像熟透的果子,羞得头都抬不起来。

只默默地把刘鸿喜欢的菜往他碗里夹。

这副小女儿的羞态,和她平日里那个麻利稳重的大丫鬟形象,简直像换了个人。

大妇柳碧奴很有当家主母的样儿。

她朝春雪温和地笑了笑,顺手夹了筷春雪爱吃的菜过去。

声音柔柔地:

“春雪妹子,都是一家人了,以后别这么拘着。”

简简单单一句话,就把春雪的窘迫给化解了。

也把这屋里女主的名分坐得稳稳当当。

二妹碧宛和三妹碧月也跟着道贺。

话里话外全是真心实意的祝福。

她们心里透亮着呢,姐妹们心往一处使,这家才能稳当当的过下去。

看着姐姐们和家主那份亲密劲儿,在一旁侍立的小丫鬟春菊和春桃,眼里又是羡慕又是向往。

瞅着春雪的今日,仿佛就瞧见了自己的明儿。

这个在乱世里拼凑起来的家,在刘鸿的操持下,日子不仅越过越红火。

那看不见摸不着的感情和规矩,也像无形的藤蔓一样缠绕得更紧了。

真正成了一个能遮风避雨的地方。

……

才几天工夫,在刘鸿领头干、所有劳工一起卖力气下,清水镇那城墙加固的活儿,竟然提前干得漂漂亮亮。

崭新的城墙厚实坚固,像是伸开的臂膀,把整个小镇牢牢环抱在怀里。

统帅陈猛为了犒劳大伙儿这几个月累死累活。

也庆贺自己揪出了军中的蛀虫、拔掉了心头那根刺。

决定在军营摆开大宴庆功。

太阳一落山,军营校场上的篝火就旺腾腾地烧起来了,人声鼎沸。

几百号参与过城防的兵丁和劳工代表围着火堆坐下。

大口嚼着肉。

拎着碗灌酒。

那热闹劲儿快把天给掀了。

身为头号功臣的刘鸿,被统帅陈猛亲自拽到了主桌最上首的位置!

这在规矩森严的军中,那可是泼天大的脸面!

主桌上坐着的,最次也是个校尉。

刘鸿这个连正经兵籍还没落下的“准新兵蛋子”,不仅挤上来了。

位置还在几位副将前面。

陈猛多看重他,瞎子都看得明白!

唰的一下,场子里无数的目光——羡慕的、嫉妒的、敬畏的——全钉在了刘鸿身上。

虽然浑身不自在。

可陈猛那股子热乎劲儿推着,刘鸿也只能硬着头皮坐下了。

宴席到了后头,酒正喝到热乎处。

军营大门口猛地一阵骚乱。

紧跟着,一个身穿华贵绸子内衬、外面松松垮垮披了件轻甲的年轻军官,在一群家丁的簇拥下,大摇大摆地晃了进来。

那架势,跟逛自家后花园没两样。

他脸蛋白净得过分,眼神轻飘飘的没个正形。

明眼人一瞧就知道是个被酒色掏空了的纨绔。

这人一露脸,刚才还热火朝天的宴席,瞬间就跟泼了盆冷水似的凉了半截。

好些军官一见是他,眉头不自觉地就皱起来。

眼里那点厌烦藏都藏不住,可又硬是憋着不敢吭声。

陈猛的脸色也“唰”地黑了下来。

偏偏那年轻军官对满场的冷眼跟没瞧见一样。

他目光在场上扫了一圈。

等看见穿得灰扑扑的刘鸿居然大喇喇地坐在首位时,眉头立刻拧成了一个疙瘩。

脸上那股子轻蔑和嫌恶,根本懒得遮掩。

他撇了撇嘴。

吊着嗓子,拖着阴阳怪气的长腔,声调高得半个校场都听得一清二楚:

“哟,今儿个是什么好日子,这么热闹?”

“陈帅,您这场酒宴可越来越上档次了。”

“怎么?如今工地上挑泥搬砖的苦力,也能在您的主桌上混个座儿了?”

所有人的眼神,一下子全聚焦在这个半路杀出的程咬金身上。

来人名叫钱彬,是清水镇头号粮商钱家的宝贝疙瘩独苗。

钱家富得流油,靠着给军中捐钱捐粮,硬是给这个宝贝儿子换了个不大不小的“校尉”虚衔。

他平日里操练点卯一概不沾,就爱交结权贵、斗鸡遛狗。

最瞧不起从下面苦熬上来的。

在他眼里,这些泥腿子天生就是他们踩在脚下的命。

钱彬这一冒头,主桌的气氛立时变得诡异起来。

几个同样靠家族势力混进军中的军官,像是见到了大救星。

立马挤着谄媚的笑脸迎上去:

“哎哟,钱校尉!您老人家今天怎么得空过来了?”

“快快快,上座!来人呐,给钱校尉换一套最好的碗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