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书阁 > 历史小说 > 田地你抢的,我中科举你跪什么? > 第035章 有天赋,便要毫不犹豫地展现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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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氏闻言,呆呆地看着陆明渊,再看看门外那两捆布匹,她的心,在这一刻被彻底融化了。

泪水再次模糊了她的视线,这一次,不是心疼,是感动与骄傲。

她哽咽着,说不出一个字,只是紧紧地,将手中的丝绸抱在怀里。

陆从文看着妻子那单薄的肩膀,他不知道该如何安慰,只是默默地走上前去,将王氏轻轻搂入怀中。

陆明渊见状颔首点头,轻步走出了房间!

剩下的事情就是照顾弟弟这个小馋猫了!

陆明渊来到隔壁房间,拿出了用荷叶包裹着的叫花鸡。

虽然已然凉透,但那股独特的泥土与肉香混合的野味,依旧弥漫在简陋的屋子里。

“哥,好香啊……”

一个稚嫩的声音在他身旁响起。

陆明泽,这个比陆明渊小了七岁的弟弟,正眼巴巴地盯着叫花鸡。

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里,充满了对美食的渴望,口水几乎要顺着嘴角流下来。

陆明渊看着弟弟那副可爱的馋猫模样,不由得笑出了声。

他伸手揉了揉陆明泽的脑袋,温声道:“这叫花鸡,凉了便失了些滋味,一会儿,你随哥哥一起出去。”

“咱们寻些干净的泥巴,再找几片大荷叶,将它重新包起来,埋在火堆里,烤上一烤,那滋味便又回来了。”

陆明泽一听,眼睛顿时亮得像天上的星星,连连点头。

他的小脑袋点得像拨浪鼓一般,嘴里发出“嗯嗯”的声音。

他的目光,始终寸步不离地盯着那只鸡。

“乖。”

陆明渊又笑了笑,起身走到门口,与父母说了一声,便带着陆明泽,一前一后地出了门,朝着村边的河滩走去。

河边,水声潺潺,蛙鸣阵阵。

陆明渊选了一处地势稍高,远离河岸潮湿之地的地方,放下叫花鸡。

他从腰间解下随身携带的短刀,熟练地在地上挖了一个浅坑。

待坑挖好,他又寻来一个破旧的瓦罐,舀了些河水,倒进坑里,与挖出的泥土混合。

他将泥巴搅拌得均匀,带着一种恰到好处的黏性,然后,他看向陆明泽,眼中带着一丝鼓励。

“明泽,来,把这些泥巴,均匀地涂在叫花鸡外面。要涂得厚实些,这样烤出来的鸡肉才更香嫩。”

陆明泽虽然不明白其中的道理,但对哥哥的话,他总是无条件地信任和听从。

他蹲下身子,伸出胖乎乎的小手,笨拙地抓起一把泥巴,小心翼翼地往叫花鸡上涂抹。

他涂得并不均匀,有时泥巴会从指缝间滑落,有时又会涂得厚厚一块,弄得满脸都是泥点子,像个刚从地里爬出来的泥猴儿。

陆明渊看着弟弟那副认真而又可爱的模样,忍不住再次笑了起来。

他没有去纠正陆明泽的动作,只是偶尔伸出手,帮他拂去脸上的泥土。

两兄弟就这样,一个耐心指导,一个笨拙尝试,在河边忙活了约莫半个时辰。

终于,那只叫花鸡被一层厚厚的泥巴严严实实地包裹起来,像一个椭圆形的泥球。

陆明渊又寻来几片宽大的荷叶,将泥球包裹其中,再用细长的藤蔓捆扎结实。

“好了,我们回家吧。”

陆明渊拍了拍手上的泥土,笑着对陆明泽说道。

陆明泽也拍了拍自己满是泥巴的小手,脸上虽然沾满了泥点,却露出了满足而又期待的笑容。

他紧紧跟着陆明渊,小步跑着,生怕落后。

回到家中,陆从文已经在院子里生起了火堆。

火光跳跃,将父子三人的身影拉长,映照在夜色中。

陆明渊将包裹好的叫花鸡,小心翼翼地埋入火堆下的热灰中,用炽热的木炭覆盖。

片刻后。

那股独特的泥土与肉香混合的野味,在火堆的烘烤下,渐渐弥漫开来。

陆明泽早已按捺不住。

陆明渊坐在一旁,手中拿着一根细长的木棍,不时地拨弄着灰烬,脸上带着满足的笑容。

不多时,一股浓郁的鸡肉香味儿钻了出来。

陆明渊知道火候差不多了。

他用火钳小心翼翼地将泥球从灰烬中取出,那泥壳已然被烤得坚硬如石,却又透着一股诱人的焦褐色。

他轻轻敲开泥壳,热气腾腾的荷叶便露了出来,轻轻剥开,一只金黄酥脆的叫花鸡,便完整地呈现在众人面前。

鸡肉的香气瞬间浓郁了数倍,直扑鼻腔,陆明泽再也忍不住,发出了一声短促的欢呼。

陆明渊笑着撕下一条鸡腿,递给了眼巴巴的弟弟,又撕下另一条,用荷叶包着,走向了正从屋里出来的陈氏。

她拄着拐杖,慢悠悠地走到火堆旁,浑浊的眼睛里带着一丝慈爱。

当陆明渊将那油亮诱人的鸡腿递到她面前时,她先是一愣,随即眉眼舒展,笑得像一朵晚秋的菊花。

“哎哟,我的渊儿,这般好的东西,怎的先给了我这老婆子?”

“奶奶您尝尝,这是渊儿特意为您做的。”

陈氏看着手中那金黄的鸡腿,又抬眼看了看陆明渊,那双浑浊的眼睛里,涌动着不易察觉的泪光。

这孩子,打小就懂事,如今更是出息了。

她这辈子,活了大半辈子,最欣慰的,莫过于看到孙儿们孝顺和睦。

“渊儿有心了。”她轻轻叹了口气,随即又将鸡腿递给了陆明泽,慈爱地笑道:“奶奶这把老骨头,牙口不好,吃不得这般油腻的。明泽正是长身子的时候,多吃些,快快长大。”

陆明泽正啃得欢,见奶奶把鸡腿递过来,有些不解地看向陆明渊。

陆明渊对他笑了笑,示意他收下。

陆明泽这才小心翼翼地接过,冲着奶奶甜甜一笑。

陈氏看着两个孙儿,脸上露出真正满足的笑容。

……

隔壁厢房,另一番心思正悄然滋长。

陆从智的眼睛闪烁着幽光。

“我算是明白了。”

陆从智压低了声音,语气中带着一种难以抑制的亢奋。

“这个陆明渊,他肯定是找到什么赚钱的法子了!”

“不然,他怎么可能在短短几天之内,两次去县城,两次都花钱如流水?”

“你看看,他这次回来,又是丝绸,又是叫花鸡的,这可不是寻常人家能有的阔绰!”

赵氏闻言,眼睛瞬间亮了起来。

“当家的,你的意思是说……那老大一家,手头宽裕了?那咱们明文的束脩……”

陆从智得意的笑了笑:“那是自然!我敢肯定,他们手头肯定有了余钱!不然,那陆明渊能这般大方?”

“哼,他孝顺他娘,花钱如流水,这事儿,我可看得清清楚楚。”

他顿了顿,又继续道:“明文的束脩,何止是有着落,我看啊,这次咱们明文去府学,都指望着他们了!”

赵氏一听“府学”二字,心头更是狂喜。

府学啊,那可是比县学高了一等的学府,若是明文能考入府学,那前途可就更不可限量了!

她压抑着激动,急切地问道:“那当家的,你打算怎么做?怎么才能让他们乖乖把钱掏出来?”

陆从智微微眯起眼睛。

他端起桌上的粗瓷茶碗,轻轻呷了一口,慢悠悠地说道:“不急,不急。这几天,咱们先不要声张,让明文安心去县城好好考试。”

“这一次的县试,他一定要中!”

他放下茶碗,眼神变得锐利起来。

“只要明文考中了县试,成为童生,那咱们就有百分百的把握,让老大一家把钱掏出来,送咱们明文去府学!到时候,他们想不掏,也得掏!”

赵氏闻言,心中疑虑尽消,取而代之的是无尽的期待和兴奋。

……

陆明渊这边,他吃过了晚饭,与父母和弟弟话别后,便返回了自己的房间。

他没有急着休息,而是展开了那几本从县城书肆淘来的经义策论。

窗外夜色渐浓,虫鸣声声。

他很清楚,在这个时代,读书是唯一的出路,也是他改变命运的唯一途径。

他要参加明年的县试和乡试,更要直接一年之内,通过县试、乡试,乃至院试,一举成为秀才!

这并非狂妄,在这个封建时代,没有必要隐藏实力。

有天赋,便要毫不犹豫地展现出来。

只有展现出了超越常人的才华,才能吸引到大人物的目光。

那时,他才有机会闯出一片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