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东,总兵府。
紫铜香炉里,上等的苏合香氤氲出甜腻的云雾,将整个府衙后堂都熏得暖洋洋。
马奎半倚在铺着虎皮的宽大座椅上,神态慵懒,脑满肠肥的脸上泛着酒后的油光。
他左臂揽着一名身段妖娆的美妾,那滑腻的肌肤触感,让他心满意足。右手则捏着一只晶莹剔透的琉璃酒杯,杯中琥珀色的酒液随着堂下歌姬的舞步轻轻晃动。
吴侬软语的靡靡之音,像是无骨的柔荑,搔刮着他的耳膜,让他每一个毛孔都舒张开来。
心情,实在是太好了。
马奎眯起眼睛,思绪飘向了北方的丰州。
那个不知死活的贾珪,那个京城来的愣头青,此刻应该已经带着他那五千老弱病残,在丰州城外冰冷的土地上,变成一具具无人收敛的枯骨了吧。
或许,连枯骨都剩不下,只会被后金的铁骑踩成肉泥。
一想到这里,马奎嘴角的笑意就愈发浓郁。
兵不血刃。
这四个字,简直是为他量身定做。
除掉了这个处处与自己作对的心腹大患,还能让京营节度使王子腾欠下自己一个天大的人情。
一石二鸟,妙不可言。
他得意地呷了一口美酒,喉咙里发出一声舒畅的哼鸣,忍不住跟着堂下的曲调哼起了淫靡的小曲。
“报——!!”
一声凄厉的嘶吼,如同平地惊雷,猛地炸响在后堂。
尖锐的音调撕裂了温香软玉的氛围,让歌舞声戛然而止。
马奎的眉头瞬间拧成了一个疙瘩,脸上的惬意化为浓浓的不悦。
他抬眼望去,只见一名风尘仆仆的探子,连滚带爬,几乎是手脚并用地冲了进来。那人身上的甲胄满是泥土和暗色的血污,头盔歪在一边,脸上混杂着惊恐、狂喜与不敢置信,表情扭曲得不成样子。
“慌什么!”
马奎将酒杯重重往桌上一顿,酒液溅出几滴,他不耐烦地呵斥道。
“是不是贾珪那小子全军覆没了?说!说清楚了,本官重重有赏!”
他已经迫不及待要听到那个美妙的消息了。
“不……不是啊总兵大人!”
探子扑通一声,双膝重重砸在光洁的地板上,发出沉闷的巨响。
他仰起头,喉咙里因为急速的喘息发出破风箱般的声音,每一个字都像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
“是……是大捷!”
“丰州……大捷啊!!”
“什么?”
马奎端起酒杯的手僵在半空,指尖一颤,那只琉璃杯晃了晃,差点脱手而出。
大捷?
他怀疑自己听错了。
探子仿佛要用尽生命中最后的气力,用一种近乎癫狂的音量,对着整个总兵府咆哮道:
“破……破虏将军贾珪,率……率五千病虎营,于丰州仓城之外,正面迎击,大破后金万人精锐!”
“阵斩数千!俘虏无数!”
探子的声音已经彻底变了调,带着哭腔,却又充满了亢奋。
“还……还把后金的镶蓝旗旗主,奴酋努尔哈赤的亲外甥,阿克占……给活捉了回来!!”
“哐当!”
一声脆响。
马奎手中的琉璃酒杯,终于还是没能握住,直直地坠落在地。
琥珀色的酒液混着晶莹的碎片,在虎皮地毯上炸开一朵狼藉的花。
整个世界,瞬间安静了。
歌姬的呼吸停滞了,美妾的娇躯僵硬了,就连空气中浮动的香气,似乎都在这一刻凝固。
马…奎整个人,如遭雷击,彻底定在了原地。
他脸上的血色,以一种肉眼可见的速度,飞快地褪去。那酒酣耳热的红润,在短短一两个呼吸间,就变成了死人般的惨白,甚至透出一种青灰。
刚刚涌遍四肢百骸的酒意,消失得无影无踪。
取而代之的,是一股刺骨的寒意。
那寒意,仿佛是从摔碎的酒杯碎片里钻出来的,顺着他的脚底板,沿着脊椎,疯狂地向上攀爬,最后“轰”的一声,直冲脑门!
生擒了……阿克占?
那个在辽东边境凶名赫赫,让无数将士闻风丧胆的后金旗主?
五千老弱病残……打败了一万后金精锐?
这怎么可能!
这绝不可能!
马奎的脑子里一片轰鸣,无数个念头在疯狂地叫嚣,否定着这个荒谬到极点的消息。
这一定是假的!是这个探子疯了!是前线的战报出了错!
可是,他眼角的余光,瞥见了那名探子因为极度激动和恐惧而剧烈颤抖的身体,看到了他眼神中那份无法伪装的、劫后余生般的狂热。
这一切,都在无声地告诉他。
是真的。
全都是真的。
完了!
这两个字,如同两柄千斤重的巨锤,狠狠砸在了马奎的心脏上。
他只觉得一阵天旋地转,眼前的歌姬、美妾、奢华的陈设,开始扭曲、旋转,最后化作一个巨大的、漆黑的漩涡,要将他整个人都吞噬进去。
借刀杀人之计……败露了!
贾珪那个莽夫,那个一言不合就敢在自己府上动手的疯子,他活下来了。
他不仅活下来了,还立下了这等不世奇功!
以那个莽夫的性子,他会猜不到自己的算计吗?他会不知道自己把他往死路上推吗?
他回来之后,若是找自己算账……
一瞬间,无数种凄惨的死法涌上了马奎的心头。
被乱刀砍死?被吊在城门上?还是被送进京城,让王子腾把自己剥皮抽筋?
不!
极度的恐惧,反而催生出了一股强大的求生本能。
这股本能像是一道闪电,劈开了他脑中的混沌。
不能坐以待毙!
绝对不能!
“滚开!”
马奎猛地发出一声野兽般的咆哮,一把将怀中美妾推倒在地,连滚带爬地冲向不远处的书案。
他肥胖的身体在这一刻爆发出惊人的敏捷,踉跄的脚步甚至撞翻了一旁的香炉,滚烫的香灰洒了一地,他却浑然不觉。
他脸上那因为惊恐而扭曲的肌肉,在冲向书案的短短几步间,发生了一种诡异绝伦的变化。
恐惧,被压了下去。
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极致的、谄媚到骨子里的狂热!
“笔墨!快拿笔墨来!!”
他扑到书案前,声音嘶哑地尖叫着,一把抓过狼毫大笔,甚至来不及研墨,直接将笔戳进了砚台里。
浓黑的墨汁溅得到处都是,染黑了他的衣袖,也染脏了他面前的奏报黄纸。
他却毫不在意。
他的手,抖得不成样子,几乎握不住笔。
但他还是强迫自己,一笔一划地写了下去。
他亲笔写下捷报,将此战的功劳,毫无保留地、添油加醋地、极尽吹捧地,全部安在了贾珪的头上。
不!
仅仅这样还不够!
他一边写,一边疯狂地转动着脑筋,将自己描绘成了一个慧眼识珠、力排众议、坚信贾珪必能创造奇迹的伯乐!
在他笔下,是他,总兵马奎,顶住了所有压力,将“病虎营”这支特殊的部队交给了贾珪!
在他笔下,是他,总兵马奎,早就看出了贾珪乃是潜龙在渊,必将一飞冲天!
在他笔下,这场旷世奇功,是他和贾珪君臣相知、珠联璧合、合力创造的辉煌!
写完之后,他甚至来不及检查一遍那些肉麻到令人作呕的字句,便用颤抖的双手,从怀中摸出总兵大印,狠狠地盖了下去!
鲜红的印泥,如同血一般刺眼。
“来人!!”
他捏着那份滚烫的捷报,冲到门外,对着院中目瞪口呆的亲兵们嘶吼道:
“八百里加急!立刻!马上!送往神京!”
他的声音因为用力过度而彻底撕裂,尖锐得不似人声。
“邀天之功!这是邀天之功啊!!”
他现在唯一的念头,就是用这份功劳,用这份他亲手写下的、足以让贾珪封侯拜将的功劳,将自己和贾珪,死死地捆绑在一起。
他要抱紧这条突然之间,变得比昆仑山还要粗壮的大腿!
他要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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