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跑的理由
这四个半大小子,心里头都像是憋了一团滚烫的火,一股不服输、不信命的倔劲儿,顶得他们胸口发胀,非得跑出去不可。
娃这娃,是这四个跑路的半大小子里头,心里头最苦、最憋屈的一个。他那爹,就是个活生生的“没影子”。
十年前,也是这么个看不见指望的天气,那男人撂下一句轻飘飘的“出去挣大钱,回来盖新房”,就拍拍屁股,一头扎进了山外头那花花世界,再也没回头。
结果呢?屁个音信都没有。
整整十年啊。就像把他这块亲骨肉当成了块臭石头,随手就扔进了村口那口深不见底的苦水井里,“噗通”一声闷响之后,连个水花儿都没冒起来,就彻底沉了底,黑黢黢的,再没半点亮光。
“爹”这个字儿,在涌泉村,都快成了他尕娃的绰号了。那些闲得蛋疼的婆姨汉子,蹲在墙根底下晒太阳、扯闲篇的时候,一提起他,就撇撇嘴,眼神里那种说不清是真是假的怜悯底下,藏不住的是赤裸裸的嫌弃和瞧不起:“唉,就是那个…没爹娃…”、“他爹跑出去就没信儿了,估计早没了…”这些话,像带着倒刺的鞭子,抽得他小小年纪就抬不起头。
他死死攥着怀里那五张皱巴巴、浸满了汗碱味的毛票,手指关节因为过度用力而捏得发白,指甲几乎要深深掐进粗糙的掌心肉里,掐出几个月牙形的血印子。这点钱,是他捡蘑菇、掏鸟蛋、给人打短工,一点一点抠搜着攒下来的,是他的全部家当,更是他逃离这鬼地方的唯一希望。
他比谁都更拼命地想逃离涌泉村。好像只要跑得足够远,远到天涯海角,就能把那个像烧红的烙铁一样烫在他脊梁骨上的“羞耻”印记,给狠狠地甩到太平洋里去。让那些指指点点的目光,那些窃窃私语的议论,都他娘的见鬼去。
甚至……在他那颗被苦难磨得有些粗糙、却又最柔软的心窝窝最深处,还死死捂着一個不敢让任何人知道、连自己都觉得荒谬的妄想:说不定……说不定在那片广阔得吓人、陌生得让人心慌的天地里,走了狗屎运,真能叫他撞大运,碰上那个早已在记忆里模糊得只剩下一道影子的男人呢?哪怕就看一眼,问一句“为啥”,也好啊……
这逃离,对他来说,根本不是什么热血上头的冒险。那是撕心裂肺的撕扯。是拿钝刀子剜心。一边是对这片生他养他却又给予他无尽痛苦的土地的本能眷恋,另一边是对未知命运和渺茫希望的疯狂渴望。但这,也是他黑暗生活里,唯一能看得见、抓得着的一丁点儿念想了。除了跑,他别无选择。
水旺可是从小听着他爷李运胜的英雄故事长大的。老爷子可不是一般人,那是真真正正跟着大队伍闯过天下、见过血与火的人。只要他爷一打开话匣子,什么雪山上冻掉脚趾头、草地里饿得啃皮带、枪子儿在耳边嗖嗖飞——这些事儿三天三夜都说不完。
水旺每每蹲在爷爷脚边的小板凳上,仰着头,眼睛瞪得溜圆,眼珠子亮得跟铜铃似的,听得大气不敢喘。两只手攥得紧紧的,指甲掐进掌心都不知道疼。胸口一股热血哗啦啦往上涌,烫得他耳根子发红。爷爷的声音沙哑却有力,每一个字都像锤子一样砸在他心上。
那些故事里的世界,山外边儿——金光闪闪、希望满满,就像刚出锅的白面馍馍,外皮酥脆,里头裹着蜜糖,咬一口能甜到心底。再回头看看涌泉村这日子:顿顿是洋芋疙瘩,刮嗓子的苦水喝了一碗又一碗,一天到头在黄土地里刨食,累弯了腰也刨不出几个子儿。
这天,得宝猫着腰溜过来,挤眉弄眼地说:“水旺,听说城里到处是机会,搬砖一天都能挣十块钱。咱还窝这山沟沟里干啥?”水旺一听,胸口那团火“轰”地一声烧起来了。他猛地从土炕上跳下来,一脚踢开挡路的破筐子,嗓门震得梁上的灰都往下掉:
“走。怕个球。出去闯世界去。”
他一把扯过墙角那半旧布袋子,把家里最后几颗硬得能砸核桃的洋芋塞进去,往肩上一抡。那一刻,夕阳正好照进土屋,落在他身上,恍惚间,他好像真成了爷爷故事里头戴红星、肩扛长枪,正要出征的战士。
麦苗这女娃,可不简单。她爹是涌泉村小学唯一的老师,村里唯一的文化人。她自小就在爹那间堆满旧书的土屋里耍大的,字认得比村里不少老汉还多。她听的看的,可不是谁家婆姨又吵嘴了、哪块地又旱了这种闲篇,而是她爹嘴里“外面的世界”——那是书上的火车、大楼房、夜校里亮晃晃的电灯,还有女娃娃也能背上书包走进学堂的故事。
她心里头跟明镜一样透亮。再看看自己这地方,四周全是黄秃秃的大山,抬头看天就跟从一道石头缝里往外瞅似的,憋屈得很。顿顿不是洋芋就是糊糊,吃得人嗓子眼直剌得慌。这日子,跟书里写的那个闪着光、响着声、热热闹闹的世界比,一个地下,一个天上。
还有一桩说不出口的心事哩。她眼角余光总是不自觉地溜到旁边那个身影上——就是那个像头小叫驴似的得宝,脖子一梗,天不怕地不怕,好像全世界都没他能耐。他眼睛里头那簇火,又野又亮,烧得她心里头发慌,脸颊没来由地就一阵阵发烫。她对他,心里头偷偷藏着那么一丁点儿意思,像刚冒头的嫩芽,怕人瞧见,又自己管不住地往上长。
所以,当得宝压低声音,眼睛亮得灼人地说“麦苗,咱跑吧。跑出这山沟沟。”
的时候,麦苗只觉得自己的心一下子蹦到了嗓子眼,咚咚咚,敲得她耳朵里全是响。
她没吱声,只是用力地咬住了下嘴唇,生怕一松口,那颗乱跳的心就会蹦出来。她重重地、狠狠地点了下头,下巴颏都快戳到胸口了。
一回家,她就翻出藏在枕头芯最里头的那卷毛票子——那是她省下买头绳的、帮人纳鞋底换的,一张一张不知攒了多久,卷得细细的,用一根红毛线小心地扎着。她捏着那卷还带着体温的票子,捂在胸口平复了好一会儿,然后才小心翼翼地把它塞进了棉袄最里面那个缝得最结实、最贴身的小口袋里,还下意识地按了又按。
得宝。马得宝。涌泉村谁不知道这小子是块“滚刀肉”?用他爹马喊水抡着鞋底子追打时骂的话说,就是“你个驴日的玩意儿,心野得八头驴都拉不回来。”
这次“逃跑事件”的主谋?没错,就是他。
这小子精瘦精瘦的,浑身黑得像块炭,就那双眼睛亮得吓人,像夜里守着窝的狼崽子,永远闪着不服、不甘、又带着点凶悍的光。他为啥这么野?瞧瞧他哥马得福就知道了。他哥去了外面读书,每次回村,那身洗得发白的旧衣裳都遮不住那股子不一样的劲儿。嘴里蹦出的词儿——什么“公交车”、“教学楼”、“实验室”——得宝听不懂,但他看得见他哥说话时眼里那簇火苗,那是一种他从来没摸到过的、叫做“见识”的东西。
他哥每说一次,得宝心里那点不甘心就像被泼了油的野草,呼呼地疯长,烧得他五脏六腑都疼。他凭什么就得一辈子烂在这山沟里?白天面对的是刮不完的黄土,夜里啃的是嚼到吐酸水的洋芋蛋子。这日子他过够了,简直比吃屎还难受。
逃跑?对他马得宝来说,这算个球。这根本就不是头一回了。上次他带着水旺摸黑往山外跑,没走出五十里地被逮了回来。他爹的鞭子抽得他后背开了花,他咬烂了嘴唇没吭一声。上上次,他偷偷爬上去县里的拖拉机,半道被颠下来,摔得鼻青脸肿,一瘸一拐走回来,换来的又是一顿臭骂和饿饭。
打呗。骂呗。逮回来多少次都行。可他心里头那团火,那团想要冲出去、想要活出个人样来的火,越烧越旺,压根就没灭过。这次,他眼神扫过身边的水旺和麦苗,把胸口拍得砰砰响:
“怕个逑。跟老子走。这鬼地方,困不住咱。”
麦苗是四个孩子里最后一个回到家的。她拖着灌了铅似的腿迈进自家院门时,天都擦黑了。院子里静得吓人,只有那盏昏黄的煤油灯从窗户纸里透出点光来。
她心里七上八下,做好了挨骂甚至挨打的准备,手心都攥出了汗。可一推开门,预想中的狂风暴雨根本没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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