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是他杀的,而是他杀的。
蛤蟆的舌头子弹般射出,朝着孟尔的大脑袋刺去,但被孟尔用左胳膊挡住了,尖利的长舌刺穿他石苔般的皮肤并撕裂了他的紫色肌肉,就像击穿一桶葡萄酒般,浓黑的液体从裂口溢出,滴落在木桶上。
“我日你奶奶个腿!”撕裂的疼痛点燃酒精,怒火燃烧起来,孟尔冒血的肌肉紧紧收缩以夹住蛤蟆的舌头,猛地一甩胳膊,让蛤蟆踉踉跄跄的从椅子上摔了下来。紧接着,孟尔伸出右爪,如刀锋般的长指甲在昏暗的灯下闪着寒光
“山羊的走狗!狗渣滓,老子断了你的舌头!”
他咆哮着,高高抬起右臂,长爪即将划落,但突然笼罩着他的黑影却让他停下了动作,孟尔惊愕的回过头——是他的朋友吉连,长长的胳膊犹如链条般甩动,让他的爪子糊向孟尔的脸。
黑色的浓血与白色的脑浆飞溅,泼洒在石墙上,向下蔓延,就像海豹滴在我眼睛上的血红药水一样...
突如其来的变故让我瞳孔震颤,我鼻孔猛地挣大,被迫吸了两大串腥味空气,赶忙后退几步,并不安的望向老海豹,后者只是面无表情的注视着这一切。
孟尔的头颅被吉连像挖蛋糕般整个挖掉,只留下了一个巨大的血洞,向外涌出一股股浓血,他的巨大下颚无力的垂下,拉断了一条条肌肉纤维,啪叽一声摔在了地上,让尖牙们就像碎玻璃一样飞溅而出。
“这该死的渣滓,真特么不知道自己是什么了!敢对地狱之主的人动手?呸!”吉连手里捏着一大团黏糊糊的脑花,并朝尸体啐了一大口,唾沫再度飞到孟尔碎裂的脸上,融化于流淌而下的黑血。
随后,他殷勤的关怀被摔下椅子的蛤蟆,“警官,没事吧?!”
“狗屎...这家伙还挺有劲。”蛤蟆艰难的挪动着肥硕柔软的躯体,慢慢的爬了起来,也许是差点被反杀让他挂不住面子,所以他没有给吉连任何好脸色,“你倒是聪明,嗯?知道及时跳边?”
“嘿!长官说的什么话,我可是当兵的,从来都是站在伟大的尊敬的无暇的仁爱的地狱之主与他忠诚的狗...额...警察那边的!”他笑了起来,露出一排排杂乱无章的染腥尖牙,“您没看见我一开始就严厉斥责他吗?”
“行了行了,还当兵的,一个小民兵,说的像你多大官似的。”蛤蟆不耐烦的挥了挥他的蹼爪,他边说着,便拽着孟尔的腿,“地上那些碎肉归你,作为你的报酬。”
碎头尸体被蛤蟆拖了出去,在地板上留下长长一道血痕。
吉连松了一大口气,此时透过厨窗观望的海豹终于开口了,“我以为他是你为数不多的朋友。”
“再好的朋友也没有自己的命重要,妈的,谁知道他突然发疯。”吉连撇撇皱巴巴的嘴,随后指着海豹,“你有很大责任,臭海豹,要不是你吝啬不给我们舌草汁,他也不知道喝这么大,然后...”
“你早早把欠款付了,我就不会这么做,他也不会死,归根结底还是你,对吧?”
吉连懊恼的呼了一口浊气,那沾满黑血的手朝海豹摆了摆,“行了行了,别说了,责任在他妈,给他生了个比食腐鱼还蠢的脑子!”
说着,他将右手捏着的那团脑花塞到嘴里,像吃苹果一样随意,“唔,虽然他是个傻子,但味道还不错。”随即,他又弯腰用手舀起一滩脑浆,伸到我和海豹面前,“尝尝?”
我脸色煞白,“不了...”当近距离观看孟尔的脑浆时,我差点吐在他的手上,“唔...谢...谢谢你的好意。”
而海豹反应则平淡的多,或者说他根本没有什么反应,只是毫无兴趣的摇了摇前鳍,“不了不了,我还是喜欢吃点素的。”
吉连嬉笑起来,“哦,拜托,你们两个要把他生命的唯一价值否定了?”
“不,他生命唯一的价值是死前对山羊的控诉,至少让我听的很舒坦。”说完,海豹转身消失在橱窗后的黑暗里,“关店了,快走吧,尽量多带点你的“奖赏”,好减轻我孩子的清洁负担。”
吉连耸了耸肩膀,把手里那团脑浆也塞到嘴里,一边咀嚼一边挑拣孟尔的碎肉,装到他的口袋里,然后扛起那血淋淋的大下颚,“你看起来吓坏了?”他临走前,用两颗血洞般的眼睛戏谑的望着我,“你比一般的杂种要胆小。”
他在怀疑我是人类吗?从他第一次来酒馆时我就察觉到了,每当我上菜上酒,他怀疑的目光就一直照在我被染红的眼睛上。现在,我对他同类尸体的反应又成了他在意的疑点?
不管怎样,绝不能露出一丝马脚!不然我和老海豹都会遭殃的!
我摇了摇头,“才没有,只是我不喜欢生食罢了。”
说罢,我蹲下身子,用手指沾了沾地板上浓黑的血,放到嘴里吮吸,那味道浓腥无比,带着一股酸涩,就像一条条蛆虫在我舌尖上蠕动一般。“唔...不过有时候尝一口生的也挺不错。”我努力让自己的脸看起来不皱巴,“只不过感觉有点暴殄天物...”
“哈哈哈哈哈哈!小杂种,你还是“熟食派”啊!”他笑了起来,“行了,不和你扯皮了,我得回去煲汤了~”
请在我吐之前赶紧滚。
待确认他走远后,我赶忙把嘴里的血沫吐掉,从吧台里拿出杯子,倒了一大杯珍贵的清洁水,咕咚咕咚的灌进肚子,试图把嘴里的血腥味冲走,但效果甚微。
没办法,猩红镇的恶魔们不反对同类相喰,甚至热衷于同类相喰,为了掩盖自己的真实身份并融入他们,这是必要的牺牲。
“孩子!拿拖布擦擦地板,血的味道本来就够臭了,腐败后那就更难以想象了。”厨房里的海豹不知道我遭了什么罪,一边忙活一边对我嚷嚷。
“知道了。”我愁眉苦脸的擦了擦嘴,拿出吧台里放着的拖布和水桶,前去清理地板上的屠杀痕迹,那些血早已凝固,就像涂在面包上的黑色糖浆,但味道不甜,跟蛆一样。
湿拖布溢出的脏水融化了凝固的血块,向前一推,血水就像温和的波浪般向前荡漾。他被杀了,连尸体都要进他同类的肚子里,真是死的不能再死了,如果地狱里也有灵魂的话,他的灵魂会去哪里?在这世界里游荡?还是飞升上更好的地方?亦或者犹如他的血肉般,在同类的胃酸里彻底泯灭?
真希望有人告诉我答案,好让我不会畏惧死在地狱里。
“砰!”
酒馆的门被踹开了,把我吓了一跳,拖把都差点掉在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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